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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乳源检察“瑶·蓝”品牌标识征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3-6-28 06:03
标题: 乳源检察“瑶·蓝”品牌标识征集公告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以“线上+线下”形式相结合,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一:国家安全宣传现场“摆摊”
  2023年4月13日,县检察院与县委国安办、县委政法委等多家单位一同在文昌公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以“摆摊”普法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安全知识,并结合检察职能延伸宣传范围,普及反邪教、未成年人保护、保密知识、扫黑除恶以及行政检察职能等相关内容,从多个角度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次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让群众加深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热烈氛围。
  活动二:国家安全宣传深入校园
  为充分发挥校园法治副校长的职能,我院法治副校长们来到桂头中学、八一小学、古母水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4·15”校园宣讲活动。
  法治副校长们以课堂讲授、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从全民国家教育日的设立背景、《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怎样避免不良行为发展成违法犯罪以及抵制邪教等方面深入浅出展开细致讲解。课堂上,同学们认真听、仔细记,主动参与互动交流。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国家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受益匪浅,既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又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三:国家安全宣传有奖问答
  为大力宣传普及国家安全宣传知识,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形成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乳源检察”公众号推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答题活动,旨在加深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是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也是与辖区单位密切联系、积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实践。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中国国医节
  国医节是为了纪念反对取消旧医药及全盘否定中医中药的胜利,并希望中医中药能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弘扬光大,造福人类而设定的节日。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打造检察文化品牌的指示要求,于2023年3月创建“瑶·蓝”检察文化品牌。“瑶·蓝”寓意着乳源检察“蓝”将赓续红色血脉,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养分和力量,在现代化征程中茁壮成长。“瑶·蓝”更是寓意着乳源检察“蓝”将不断提炼总结“天蓝色”的经验做法,怀揣“宝石蓝”的美好愿景,孜孜不倦,胸怀乳源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以永不言败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韧劲扛起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依法履职,汇聚各方力量,以“检察蓝”护佑“瑶山红”,让“湖蓝”色的法治之花在“过山瑶”之乡绚烂绽放!
  为进一步深化“瑶·蓝”检察文化内涵,推进乳源检察文化建设,助力乳源检察工作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乳源检察“瑶·蓝”品牌标识LOGO,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31日。
  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组织及个人均可参与。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可使用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但应体现乳源检察特点,融汇瑶族特色,兼具时代感、艺术感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传播应用。
  (二)应征作品应当附有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对创作理念、作品含义等进行具体阐释。
  (三)应征作品可以用相关电脑软件设计,也可以手绘。电脑设计作品按照A4纸规格,格式为图片(JPG)或矢量图(PSD、AI、CDR)。图片要保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得低于500dpi(像素)。手绘纸质稿件需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
  (四)投稿人必须保证投稿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及被使用过。
  (五)应征作品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投稿方式
  同一投稿者投稿数量不限。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投稿。投稿者应当在提交的稿件中载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应征作品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投稿地址:ryjcyde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乳源检察LOGO征集”。
  (二)通过书面邮寄方式投稿:邮寄地址: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乳源检察LOGO征集”。联系电话:0751-6832112,邮政编码:512700。
  (三)通过直接送达投稿: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系人文韬,联系电话:0751-6832112。
  评选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指导候选作品作者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在此基础上,由主办单位最终确定乳源检察“瑶·蓝”品牌LOGO。
  (二)奖励办法。最终选定乳源检察“瑶·蓝”品牌LOGO作品奖1个,奖金1000元;其它入围作品奖2个,奖金300元;所有参与者均能获得纪念品一份。最终确定的乳源检察“瑶·蓝”品牌LOGO将在各类平台发布推广宣传。
  其他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设计方案发生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对该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入围作品进行各种形式宣传及衍生产品制作的权利,不再另付报酬,并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三)应征作品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六)乳源检察“瑶·蓝”品牌LOGO征集的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size=14.6667px]  联系人:文韬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LPL35XnLmyoXLumYZ25riA

  联系电话:0751-6832112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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