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再婚是权利,子女干涉没道理。
2. 法定继承有顺序,同一顺序均等分。
3.婚检显重疾,结婚须谨慎。
4.亲子养子继子都是法定赡养继承人。
5.父母离婚孩遭罪,八岁可拥选择权。
6.事实婚姻不作数,登记领证是正途。
7.夫妻财产可厘清,书面约定有效力。
8.冲动离婚要不得,冷静期内细思量。
9.视听遗嘱要有效,三大要素不可少。
10.多份遗嘱起冲突,最后一个才算数。
11.滋事子女未成年,民事责任父母担。
12. 一时冲动申请离婚,不如冷静反思30撤回。
13.军人婚姻有保护,破坏关系受刑责。
14.数份遗嘱可变更,最后遗嘱为准绳。
15.单身收养异性娃,四十周岁年龄差。
16.借婚索财不可取,骗婚重婚法不依。
17.共同财产先还债,不足清偿双方担。
18.谁的财产谁立嘱,胁迫设立不算数。
19.遗嘱可以撤或变,数份冲突新为准。
20.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偿。
21.平时不扶养,到时继承难。
22.怀孕分娩哺乳期,一般不准把婚离。
23.三种婚姻不可行,重婚近亲与低龄。
24. 接受遗赠财产,先偿债务税款。
25.离婚冷静三十日,破镜重圆可撤回。
26.继承顺序不能乱,有序继承免争端。
27.胎儿依法有继承,遗产分割预留份。
28.个人负债贴家用,夫妻双方共承债。
29.实施家暴恶如鬼,虐待遗弃是犯罪。
30.共同生活共家用,共同债务共担当。
意见修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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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字数在原句字数的50%以内(不含50%)且经专家评审后采纳的,给予修改者奖金300元。
2.修改字数在原句字数的50%(含50%)以上-70%以内(不含70%)且经专家评审后采纳的,原作者和提出意见者为该作品共同所有人,最终获奖奖金均分。如修改稿最终没有获得奖项的,则给予修改者奖金300元。
3.修改字数在原句字数的70%(含70%)以上且经专家评审后采纳的,则将原稿换成修改稿,由修改稿作者参与网络评选、专家评选等终评环节。原稿作者不再参与后续评选并给予创意奖奖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