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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美术学院时尚艺术学院“霓云计划”IP形象设计大赛来袭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4-4-10 10:30
标题: 湖北美术学院时尚艺术学院“霓云计划”IP形象设计大赛来袭
为进一步传递时尚艺术学院学院文化、价值观念和教育理念,推广学院教育特色和品牌形象,激发同学们的创作热情,营造良好学风,时尚艺术学院现面向全体A7学子举办“霓云计划”IP形象设计大赛。本次大赛旨在通过设计围绕时尚艺术学院及“霓云计划”的IP形象,打造出最受同学们认可并且最能代表时尚艺术学院专业文化底蕴与“霓云计划”育人模式的IP形象,充分展现我院办学特色与育才理念。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时尚艺术学院
协办组织:时尚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征集对象
时尚艺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与研究生)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24:00
四、征集要求
本次IP形象设计主要结合时尚艺术学院与“霓云计划”,围绕时尚艺术学院办学特色、“霓云计划”育人宗旨及“霓云小讲堂”、“霓云心空间”、“霓云创未来”、“霓云在行动”四大模块等内容,采取开放性的设计方案。其中,“霓云计划”相关内容介绍详见微信链接:
【A7·霓云计划】打造升级版注入新动能|时尚艺术学院学生工作系列活动plus版——霓云计划来啦~
1、作品可以人物、动物等卡通形象为原型,或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形象。造型应生动活泼、形象鲜明、辨识度高、令人印象深刻,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感染力,能够贴近时尚艺术学院办学理念和“霓云计划”育人理念,能够得到广大教师与学生的普遍认同,还可通过设计IP形象衍生产品或不同场景下的形象,增加设计的丰富性。
2、IP形象在实际应用中要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书报画册、文创产品等的印刷和喷绘;在任何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等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设计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
3、IP形象内如需使用字体,请使用自己设计的字体或使用免费可商用字体。参赛作品内的图形元素必须为原创或取得相关授权,如是取得授权的元素,则需向组织方提供授权协议。
4、作品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5、此次大赛参赛征集仅面向时尚艺术学院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需包括:电子设计图和创意文字说明。
1、参赛作品为电脑绘制或手绘,包含IP形象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手绘作品需提供A4幅面的彩色扫描件,并附创意设计说明;电脑绘制作品需提供设计图稿和源文件,并附创意设计说明。
2、上述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图片储存格式为JPG/JPEG/PNG,色彩模式为RGB,图片大小不超过10MB。
3、创意文字说明200字以上,包含IP形象的使用元素、设计思路、文化内涵,以及符合比赛设计理念的一切赋予IP形象的特点。此项在《参赛报名表》附件1中填写。
4、作品应保留CMYK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的可用于媒体传播、设计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最终需要提供AI、PSD格式),便于后续使用。
5、同一作者仅可参赛投稿一次。参赛者报名时发送邮件时提供的所有作品资料及参赛报名表等文件均视为最终版,参赛报名邮件成功发送后不支持修改任何信息或重复发送邮件。同一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参赛。请各位参赛选手谨慎选择参赛作品进行投稿。
六、投稿方式
参赛投稿作品的IP形象设计提交需包含:
1、参赛作品的电子设计图(要求详见“五、参赛要求”)
2、《大赛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签字后,提供电子扫描件1份。详见文末附件1
3、《大赛承诺书》如实填写并签字后,提供电子扫描件1份。详见文末附件2
以上均为参赛投稿必需项,缺任一内容,大赛组委会具有拒绝其参赛申请的权利。
请有意参赛同学于2024年4月28日24:00前以【IP形象设计大赛+作者名字+学号+手机号】的命名格式将以上文件,发送至邮箱2196447246@qq.com;截止时间由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七、IP形象评选与选定
本次大赛评选过程分为初评、复评、终评、选定四个步骤进行。
1、初评。由大赛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初评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
2、复评。由大赛评委会组织线上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将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流程,维护每位参赛者的权益,防止恶意刷票等有违公正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终评。大赛评委会结合网络大众评审结果,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最终获奖结果将在后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4、IP形象的选定。大赛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综合评估,经深化修改后,最终确认“霓云计划”IP形象并对外发布。
八、奖励标准
IP形象最终采用作品1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200元,并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额度。
九、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参赛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大赛及大赛主办单位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设计、制作等费用由参赛者个人自行负责,所有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电子版参赛资料概不退还。
3、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修改,而不必由参赛者授权。有权要求参赛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参赛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5、大赛组委会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
6、大赛评审委员会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评结果为准;对评比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单位。
7、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大赛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十、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赛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大赛主办单位。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授权或者销售该作品给任何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用作盈利性商业活动。
附件1-时尚艺术学院“霓云计划”IP形象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size=14.6667px] 附件2-时尚艺术学院“霓云计划”IP形象设计大赛承诺书.docx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6QjvPX4vX2ahan6nMnEE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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