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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征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4-6-2 06:13
标题: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征集公告
为同时为了弘扬我校传统文化,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展现我校独特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特色,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原创校歌歌词、歌曲大赛。
  01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友)
  02
  征集要求
  01
  歌词内容
  1.需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师生精神风貌等;
  2.歌词应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够激发师生对学校的热爱和自豪感;
  3.言简意赅,易于理解和传唱。
  02
  歌曲风格
  1.歌曲风格不限,但应适合校园传播和演唱;
  2.鼓励创作具有时代感、创新性和易于传唱的作品;
  3.可适当融入地方特色或民族元素,展现我校多元文化的魅力。
  03
  作品形式
  1.可选择校歌歌词+校歌歌曲,也可二选一;
  2.歌词应为简体中文,字体清晰、易于辨认;
  3.歌曲旋律可提交简谱或五线谱,如有条件可提交歌曲演唱小样。
  04
  原创性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2.如有引用或借鉴,请注明出处;
  3.投稿者需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03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
  04
  投稿方式
  电子投稿
  1.请将作品发送至艺术团邮箱m19989823604@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歌词或歌曲投稿,备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附件中请包含歌词文本或歌曲旋律(简谱或五线谱)歌曲演唱小样(如有)。
  05
  评先标准
  01
  评选标准
  1.体现学校精神文化内涵;
  2.歌词内容积极向上、易于传唱;
  3.歌曲旋律优美动听、富有感染力;
  4.原创性、创新性及艺术表现力。
  02
  评选流程
  1.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
  2.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
  3.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成为我校正式校歌,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和演唱。
  06
  奖励设置
  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及奖金,校歌歌词与歌曲分开奖励。具体如下:
  一等奖:5000元(各一名)
  二等奖:2000元(若干)
  三等奖:1000元(若干)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艺术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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