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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清远举办“便民办税春风送暖”税收动漫作品征集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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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4-13 13:45
标题:
5000元 清远举办“便民办税春风送暖”税收动漫作品征集 5月15日
为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和推动广大动漫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创作出更多原创作品,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举办“便民办税春风送暖”税收动漫作品征集大赛,现向社会征集参赛作品:
一、大赛主题
“便民办税春风送暖”。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以及从事动漫创作的团体、个人及动漫爱好者,参赛作者年龄不限。本次活动不向参赛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别本次动漫大赛征集作品主要是税收动漫宣传片(时长1分钟以上),作品形式既可以采用动漫系列剧形式,每集都为一个完整的故事,也可以独立成章。要求主题突出,构思巧妙,表意清晰,艺术性强并有一定的视觉冲击效果。立意高,故事性强,表达理念及适用政策准确,表现形式新颖活泼。
(二)宣传题材
1.税收基本常识类:宣传税收的基本常识,让公众了解税收的基本职能作用。
2.税收政策与管理类:宣传税制改革举措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让公众知晓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
3.税收热点类:围绕媒体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与诠释,让公众理解支持税收工作。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或个人登陆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税收宣传”栏目下的“2014税收宣传月”图片专题
http://portal.gd-n-tax.gov.cn/pub/001017/ssxc/sxzt/2014nqgssxcy/
,下载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动漫作品征集大赛报名表,并按要求将完整的信息填入报名表中。
2.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税收宣传主题,有较高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忌说教宣传,应从传播对象和宣传效果出发,为群众喜闻乐见。
3.参赛作品技术要求。作品尺寸:720*576象素,25帧-秒,报送作品数量不限,附动漫作品截图(尺寸:120*90,格式:jpg,大小:10K以下),要求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交作品源文件、swf文件和mpg文件。作品首帧应注明“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动漫大赛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另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和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清远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二)参赛作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作者同意主办方以任何形式展示和传播其参赛作品,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上级机关选用等,并不另付酬。
(四)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完全接受大赛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
六、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邮寄参赛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作品提交:参赛单位应在提交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报送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注意写明参赛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三)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1号清远市国税局办公室罗金辉同志(收)。邮编:511518。电子稿件请发送至
qygs3865062@163.com
。
联系人:罗金辉 电话:0763-3865099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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