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命名要求01
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突出庄市街道特色,富含人文内涵,彰显关爱人才、尊重人才,为人才优化乐居环境的服务理念;
(4)每位参与者提供的案名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5)地名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易懂易记,品味高雅,底蕴浓郁,不能与宁波现有小区名称重名。
02
征集要求 (1)提供纸质或电子文档材料;
(2)言简意赅,寓意深刻,2-5字为宜,并简要说明命名基本思路及其名称含义。
(3)提交命名方案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提交日期、联系方式。如果选中的命名出现相同时,以最先提交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