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彰显防城港市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市民精神、打造城市品牌,弘扬防城港市文化,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全国范围内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防城港市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4年9月25日始至2014年11月10日18:00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
三、征集要求
1.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形象宣传语既要体现防城港市深厚的底蕴;又要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形象宣传语既要体现防城港市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
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形象宣传语设计既要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律,使人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4.附10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其内容为在阐述形象宣传语的理念和含义。
5.体裁不限,每位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供3条宣传语,宣传语及创作说明只能使用中文。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为当面提交、挂号邮寄、发送传真、邮箱发送等四种,应征者须将《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广西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没有提供的应征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联系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廖树振;邮政编码:538001;咨询电话:0770-2818001;传真:0770-2834770;电子邮箱:fcgxcy@sina.com。
五、奖励办法
1.对入选作为防城港市形象宣传语的作品(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授予荣誉证书。
2.对评选出的另外5件优秀作品(入围方案),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授予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 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要求创作者补充完善;
3.如应征作品超过三条,则以前三条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征集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办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中共防城港市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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