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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宝鸡市家训 家风楹联、诗词大赛征稿启事10月8日截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9-30 07:25
标题: 1000元 宝鸡市家训 家风楹联、诗词大赛征稿启事10月8日截稿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宝鸡优秀传统文化,光大西府传统美德,传递社会正能量,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举办“宝鸡优良家风家训”楹联、诗词大赛征文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
宝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宝鸡市楹联学会
宝鸡日报社
宝鸡新闻网

二、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出之日开始至2014年10月8日截稿。

三、征稿内容
抒写优良家训家风,可抒情言志、评贤论史、律已警人、写景状物。思想健康,题材不限,但必须关联家风家训,并具有西府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既可以总结前辈的家训家风,也可以新立家训家风,让子孙后人传承遵循;同时可以搜集整理家族留传下来的有家风家训内容的祠堂、中堂对联,组委会将在我市新闻媒体上展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名1000元;二等奖6名,每名500元;三等奖12名,每名300元;优秀奖若干名,每名100元。以上奖项均发给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紧扣主题,雅俗共赏,寓意丰富深刻。用典须注明出处,基本符合楹联、诗词格律,古声新声均可,不必注明,不得混用。为便于宣传实用,宜以中短联为主(单比12字以内)。
2.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广大市民可以自行参赛,投稿时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邮编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来稿字迹或个人资料不清不予参评。参赛作品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4.限本市作者参赛。
六、投稿方法
1.本次征文不收文字稿件,电子稿件直接发送至信箱界面,请不要使用附件发送,不可重复投稿。
2.电子邮件发至:wyzz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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