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标题:
2000元 关于征集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10-12 08:53
标题:
2000元 关于征集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的公告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砚山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志愿服务标识(含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会歌、会徽LOGO标识),现将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征集内容
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会歌、会徽。
三、应征作品的要求
1.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2.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富含“砚山元素”,体现民族特色,创意独特、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4.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四、应征作品的提交
1.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以邮寄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的,截止时间以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如果用电脑设计作品,则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使用光盘存储,文件精度不小于1.5M、不大于5M,文件格式为jpg。
3.应征者应提供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内容附后),并将《承诺书》邮寄至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办公室(共青团砚山县委)。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可在砚山政务网(
http://www.yanshan.gov.cn/
)下载。
4.通信地址:砚山县砚华西路18号,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办公室(共青团砚山县委);邮政编码:663100;联系人:雷正及;联系电话:0876-3122510。信封正面请注明“参加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字样。电子邮箱:
1591134759@qq.com
。
五、评选办法
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应征作品的评选工作。具体步骤为:
1.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
2.在《砚山政务网》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并接受群众投票。
3.参考投票情况,评审委员会从优秀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会歌一首,奖金3000元;会徽样式一枚,奖金2000元。(以上奖金涉及的税金由获奖者自付)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单位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七、常见志愿服务标识参考
1.中国青年志愿者标识(发布于1994年)
2.巾帼志愿者标识(发布于2011年1月)
3.文化志愿者标识(发布于2014年3月24日)
4.中国文艺志愿者标识(发布于2013年12月)
5.中国消防志愿者标识(发布于2008年)
6.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
7.UP志愿者组织
8.IVHQ国际志愿者组织
砚山县志愿者服务协会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
作为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以下称标识)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关于征集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的公告》(以下称《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参加标识征集活动,并自愿向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提交的应征作品是承诺人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承诺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
四、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是受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委托而创作的,一旦入选,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独家享有。承诺人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权;
(二)修改权;
(三)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展览权;
(八)表演权;
(九)放映权;
(十)广播权;
(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二)摄制权;
(十三)改编权;
(十四)翻译权;
(十五)汇编权;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承诺人确认,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权利
五、承诺人同意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在使用入选作品时,可以不指明该作品的名称和作者。
六、承诺人同意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七、承诺人同意,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入选作品,未经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应征作品。
八、承诺人确认,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所有。
九、承诺人确认,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除支付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奖金外,将不再向承诺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十、承诺人同意,承诺人向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承诺人被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十一、承诺人同意,砚山县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公告》、本承诺书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承诺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诺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十三、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应征作品名称: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10-14 08:55
http://www.yanshan.gov.cn/Announce.asp?ChannelID=0&ID=478
欢迎光临 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http://zhengjimtc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