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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泉林 我可爱的家”有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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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10-13 13:43
标题:
2000元 “泉林 我可爱的家”有奖征文
泉林,名泉荟萃,泉多如林,是泗河发源地,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在其《长相思》中有“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头”的名句。古老的泗河孕育了东夷文化和儒家文化,成就了泗河文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泉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确立了“舜帝之乡、卞氏祖源、仲子故里”文化品牌。为进一步宣传泉林,让更多的人了解泉林、走进泉林、感受泉林,县委新闻中心、泉林镇政府联合发起“泉林,我可爱的家”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征文要围绕描写泉林泉群独特的自然人文资源,展现泉林泉群独特的魅力和泉林(泗河)源头、古卞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参赛作品不限文体,必须是原创新作。思想健康,立意新颖,语言优美,不得抄袭报刊、杂志及网络等刊登的文章,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征文投稿:投稿尽量用电子稿,稿件发给泗水大众编辑部。文稿请标注“征文”字样,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联系人:王瑞(邮箱:
165057211@qq.com
,地址:泗水县行政服务中心819室,电话:0537-4233611,邮编:273200)。
三、作品评奖: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征文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评奖结果将在《泗水大众》上公布,并由主办单位向获奖征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四、奖励办法:本次征文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1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作品选登:《泗水大众》将开辟专栏,陆续选登优秀征文作品。
自启事刊发之日起即可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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