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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万元 农村题材微广播剧剧本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人家    时间: 2014-10-15 13:23
标题: 1万元 农村题材微广播剧剧本征集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跃、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广播剧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农村题材微广播剧剧本。

    一、征集要求

     1.剧本以生动活泼的农村人物故事为题材,完整诠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剧本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通俗简洁,内涵丰富,感情真挚,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完整统一。

    2.剧本规格为连续剧、单本剧。连续剧一般不超过3集,单本剧在1000至2000字。

    二、评选和奖励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联合邀请国内相关作家、编剧、导演和专家学者进行最终评审。从征集的剧本中确定入选剧本30件,入围剧本100件;连续剧以单件计算。

    入选剧本按一、二、三等奖,每件奖金分别为1万、8千、5千元人民币,入围剧本每件奖金1千元人民币。

    三、剧本权属和使用

    剧本必须是原创作品且尚未发表。改编他人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微广播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一旦发现应征剧本有抄袭等侵权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作者本人承担。

    入选、入围剧本,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创作广播剧,拥有专有许可使用权。在制作广播剧使用入选、入围作品时,只标明作者姓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入选剧本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社教节目中心联合制作生产,于2015年第一季度起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和宁夏人民广播电台、及有关新媒体平台安排播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拥有入围剧本的数字出版权和汇编为纸质书籍的出版权。入围剧本结集出版后将赠送作者本人,并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投稿要求

  提供作品电子版和作者简历、作品简介、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者自留作品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

    投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

    邮 箱:nxcbgc@163.com

    电 话:0951-5045582

    传 真:0951-5045582

    联系人:张迎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中 央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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