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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万元 征集第三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作品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2-18 09:10
标题: 30万元 征集第三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作品
“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为繁荣华文文化事业而设立,是非营利公益性文学奖项。由《中国作家》杂志和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承办的第三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从即日起面向全球华人征集作品。
活动时间:
征集时限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8—9月进行作品评选及公示;颁奖典礼定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
作品类别:
作品征集期间,凡已出版或发表的应征作品,以及刊发在《中国作家》杂志的中长篇小说、中长篇纪实文学、电影剧本和电视连续剧剧本均可参评。
奖项设置:
设最佳作品奖一部,奖金30万元;优秀作品奖三部,奖金各5万元;新人奖三部,奖金各3万元,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征集要求:
海外华文作家出版的作品、中国内地作家关于反映华侨华人题材的作品均在征集之列,在《中国作家》刊发且题材、体裁符合要求的视为同意参评,其他作品请直接寄交评委会办公室(一式5份,附简历以及通联方式)。
投寄地址:
100125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楼9层《中国作家》杂志社 第三届“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办公室。联系人:佟鑫。
电话:
国际(008610)64294427(传真);国内(010)64290837
邮箱:
zgzj@zgzjzzs.com(文学版);zgzjjs@zgzjzzs.com(纪实版);zgzjys@zgzjzzs.com(影视版)
第三届“中山杯”华侨华人
文学奖组委会
2013年10月24日
http://news.hexun.com/2013-10-25/159049176.html
作者: 棋盘新手 时间: 2014-2-18 09:20
2万元 征集东莞市“城市共同配送”LOGO标识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58次 发布时间:2014-02-17 截止时间:2014-3-7
城市共同配送是面向城市,以商业活动、居民生活和都市工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由零售、批发、物流配送等商贸流通企业对各类货物进行整合,针对城市某一区域内多个用户,统筹安排配送仓储、装卸运输等流程,实现统一配送、提高物流效率、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物流活动。
商务部、财政部今年将“城市共同配送”工作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东莞市也成功成为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创建工作、促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解决商品配送“最后一公里”和商贸物流“三难两多”等突出问题,根据《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经信局和东莞报业传媒集团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东莞城市共同配送”标志。该标识将统一用于我市“城市配送车队”、“城市共同配送三级网络体系”、“公共自助设施”、“城市共同配送专用停卸设施”等项目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东莞市“城市共同配送”LOGO
(一)设计内容
1、东莞市“城市共同配送”(LOGO)设计;
2、东莞市“城市共同配送”中英文及组合应用。
(二)具体要求
1、反映我市“城市共同配送”的特性和特点;
2、设计简洁、醒目、大方,寓意深刻,易识别,便于制作推广;
3、设计色彩组合不超过3色;
4、设计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
二、应征作品的提交
1、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在200dpi以上)或矢量格式;
2、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2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
3、注明设计者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
4、邮件标题为设计者名称,以便查询;
5、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截止日期
所有设计作品必须在2014年3月7日前提交。
四、评审程序
1、由东莞日报组织平面设计行业专业人士、汉语言文字专家、艺术家及媒体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委员会评审;
2、每项征集都将直接进入初次评审。初审从全国征集来的应征中选出。初审由专家评审打分;
3、所有应征者将登载在东莞日报及网络平台上,并发动全国热心人士通过网络、手机平台等方式对这些应征者给予投票打分,得出前30名的公众投票排序;
4、随后按照公众投票和专家委员会评审投票计分,将两次分数相加,选出前6名入围作品,进入下一轮评选;
5、综合各方意见,选出中标作品,并通过东莞日报和东莞时间网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将评选出入围作品6幅,奖金2000元;
2、最终中标作品1幅,奖金2万元(已含入围奖金2000元);
3、评选结果将在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www.timedg.com)公布。
六、法律保护
1、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所征集设计方案如若入选获奖,其著作权归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并有权对该方案进行修改;
3、个人或单位(集体)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七、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
电子邮箱:dgcsps@126.com
联系电话:23126648、13929232950 吴生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2014年2月17日
http://biz.timedg.com/2014-02/17/content_14434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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