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地名文化品位,使我县地名命名更趋科学化、规范化,准确反映其自然地理特征,体现其深厚文化内涵。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以下五条走廊及十条道路,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走廊及道路概况
(一)走廊
1.沿秀延河南岸,秀延河大桥南端至瓦窑堡大桥南端;
2.沿秀延河南岸,瓦窑堡大桥南端至南桥南端;
3.沿秀延河南岸,南桥南端至陈家洼大桥;
4.沿秀延河北岸,秀延河大桥北端至瓦窑堡大桥北端;
5.沿秀延河北岸,中山桥南端至陈家洼大桥北端。
(二)道路
1.北起秀延河南岸走廊,南至迎宾路,位于石窑坪村,瓦窑堡大桥向东第一条南北走向道路;
2.北起秀延河南岸走廊,南至迎宾路,位于石窑坪村,瓦窑堡大桥向东第二条南北走向道路;
3.北起秀延河南岸走廊,南至迎宾路,位于石窑坪村,瓦窑堡大桥向东第三条南北走向道路;
4.北起秀延河南岸走廊,南至迎宾路,位于石窑坪村,瓦窑堡大桥向东第四条南北走向道路;
5.南北走向,北起迎宾路,经人力资源大厦门前,南至公安局门口;
6.南北走向,秀延中学东侧向南至张家沟消毒厂;
7.南北走向,粮库东侧向北至袁家沟居民区;
8.南北走向,富源路中段向北至瓦场沟毓秀华苑小区;
9.南北走向,安定路西段向北至清水园小区;
10.东西走向,秀延中学东侧向东至油苑小区东侧。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1.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我县近年来的建设成就;
2.体现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征,符合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3.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4.地名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
参与活动者将自己的作品名称连同寓意简要说明,同时指定命名对象。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E-mail:wq5670500@163.com
咨询电话:0911-7469990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结束。
五、奖励办法:
道路名称一经采用,每个名称给予100元奖励,并且版权归民政局所有。如遇取名相同者按照参与时间取前者。
http://www.zichang.gov.cn/show.aspx?id=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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