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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低吟    时间: 2014-11-10 09:58
标题: 5000元 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潜江市文化旅游局
关于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彰显潜江市旅游特色,突出潜江旅游主题形象,提高潜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促进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潜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
  征集内容:潜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征集要求:旅游主题口号能准确反映潜江旅游形象,充分体现潜江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并且要求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最多不超过12个字。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24:00(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三、提交方式!
  1、邮箱:qianjianglvyou@163.com
  2、邮寄:潜江市江汉路16号,潜江市文化旅游局。邮编:433199。投稿人需对所提交旅游宣传口号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潜江市旅游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热线:0728-6239360
  四、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优胜奖20名,奖金100元。
评选结果将在潜江日报、新闻网、潜江电视台上公布
  五、特别说明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潜江市文化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六、作品评
  时间:2015年1月15日-25日。
  七、公布时间
  2015年春季一日游启动仪式上对外发布。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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