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南宁11月24日电(记者 王祖能 见习记者 潘美奇)为加快凌云县建设国际山水养生旅游度假区的步伐,树立凌云旅游新形象,近日凌云县委宣传部发出公告,自2014年11月20日起,凌云县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凌云县旅游宣传口号,并持续至2015年1月20日,一等奖获得者将获10万元丰厚奖金。
据公告,所征集口号要求主题明确,含义深远,能真实反映凌云县独特的自然资源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表述要语言精炼,富有美感,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20字以内(含20字)。另外,投稿时需要用200字左右对宣传口号的创作加以说明,阐述设计的创意和理念,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条。
凡是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选手就有机会获得丰厚大奖。投稿作品由凌云县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最终,专家将在投稿作品中确定1件作为凌云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并通过媒体、互联网、短信群发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本次投稿作品以电子或纸质等形式递交方为有效。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yxcb0001@163.com;纸质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22号431办公室,邮编:533100;联系电话:0776-7612010。(在邮寄信封右上角或邮件主题注明“凌云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此外,投稿选手应注意: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凌云县所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投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公益宣传和出版物等,并不再另付稿酬。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凌云县委宣传部。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完)
外行看热闹 发表于 2014-11-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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