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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征集天下    时间: 2014-12-7 09:48
标题: 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

为进一步传扬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歌唱美好幸福新生活,为进一步宣传韶关秀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民风、深厚的文化,让更多的人知道韶关、走进韶关、歌唱韶关,为进一步促进韶关歌曲创作的发展与繁荣,为推出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易于传唱的优秀新歌,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文联、韶关市音乐家协会联合举办“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一、作品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大赛办法、热爱歌曲创作者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本次征集以歌曲作品为征集单位,应征者必须是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具体指填写并签署《参选表格》者(详见附件1表格)。

二、活动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文联韶关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韶关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韶关市珠江少儿艺术中心韶关市民声网

三、参选作品的征集要求

1.创作日期:凡是在2012年1月1日以后所创作的歌曲,均属征集范围。

2.创作要求:参选作品应以歌唱韶关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当代韶关人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参选作品所有内容均属原创,2012年1月1日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3.作品形态:完整的歌词曲谱与完整的演唱录音作品

4.来稿(歌谱及录音)不论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四、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一)以邮寄方式提交作品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含有人声歌唱的录音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录音。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

2.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详见附件1);

4.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2);

5.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送达或邮寄至:韶关市建国路珠江少儿艺术中心韶关市音协“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收(邮编:512000)电话:0751-8877662

(二)以网络提交方式提交作品

应征者须向指定邮箱(1147274856@qq.com,或sgycgqpx2014@163.com)提交以下资料:

1.含有人声歌唱的录音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录音。提供192kbps以上的MP3或WAV格式文件;

此外,应征者还须邮寄以下资料:

2.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表格下载);

4.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原件(下载函件);

5.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款上述任何一份文件的参加者,其歌曲作品失去参选资格。另外,为了保护作品的著作权,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加者提供必要的著作权属证明文件。




作者: 征集天下    时间: 2014-12-7 09:48
五、参选作品的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开始于2014年11月28日,截止至2015年3月20日。

1.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邮件到达韶关市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2.以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以参加者在提交作品之后收到的回执电子邮件所述提交时间为准。

六、参选作品的评选

本次评选活动由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构成。

初评阶段,将于2015年3月,从所有应征歌曲中评选出30首作品。

终评阶段,将于2015年4月,从上述30首作品中评选出10首最佳作品,评选结果将在2015年5月举行的颁奖典礼上公布,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和相应奖金。

本次评选活动强调评委构成的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采用本地网民、群众评委与专家评委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歌曲评选将考量原创性、创新性、歌词、旋律和作曲等因素,所有歌曲不按类别统一评审。

七、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通知》、《“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承诺函》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并适用于所有参加者及所有递交至组委会办公室的应征作品和资料。

2.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文件的获取:

参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从韶关民声网下载

(2)从珠江少儿艺术中心网页下载(珠江少儿艺术中心网址http://www.sgzjqh.com/);

(3)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可的其它方式。

八、宣传推广

1.此次创作比赛评选出的30首获奖作品,作为拟将举办的2015韶关市原创歌曲演唱大赛的选唱曲目,进行推广。

2.结集出版歌曲合本、CD专辑,并专门抽出一定数量的歌本和CD,在各项惠民活动中,分批次赠送给韶关各校及有关单位。

3.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的30首获奖作品可通过韶关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

九、争议及未尽事宜

本办法颁布以前,任何主体以任何形式就本次活动发布的任何文件中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对本办法产生的任何疑义,本活动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件1:“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

附件2:“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承诺函

“悠悠韶韵情,共圆中国梦”2014韶关市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4年11月28日
作者: 征集天下    时间: 2014-12-7 09:48
http://www.shaocn.com/n/201412052209198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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