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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作协“中国梦”主题征文评奖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1 09:15
标题: 辽宁省作协“中国梦”主题征文评奖结果
为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学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辽宁省作协于2014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学创作活动。此次征文活动得到了全省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的积极参与,省作协组织专家对应征文章进行了评审,共评出获奖作品43篇,其中诗歌13组(首)、散文13篇、报告文学6篇,中短篇小说11篇(部)。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诗歌类获奖作品:
  李松涛 《日月涉水谋篇》(组诗)
  阿 亚 《一方水土》(组诗)
  李轻松 《黄河赞美诗》(组诗)
  宋晓杰 《乘着梦想的翅膀》(组诗)
  宁 明 《又梦见了您,焦书记》
  李见心 《立春》(组诗)
  贾玉普 《辽宁舰,我们从这里起航》
  王晓飞 《热爱麦秆》(组诗三首)
  姜 了 《雄浑中国》(组诗)
  郭松林 《梦最好》
  路  地  《颂邓公》
  翟营文 《一个人的波澜壮阔》(组诗)
  蓝 歌 《中国 逐梦之旅》

  二、散文类获奖作品:
  李 皓 《辞典1970》
  邸玉超 《逐梦英雄》
  刘国强 《致我隔水相望的舅舅》
  王立光 《春雪芙蓉》
  郭宏文 《踩着柴垛娶媳妇》
  傅万河 《父亲的酒和母亲的烟》
  于学利 《老叔的铁匠铺》
  花千芳  《我的中国我的梦》
  李 箪 《悠悠辽河湾》
  侯金良 《辽河沧桑》
  韩 光 《梦想的翅膀》
  吴兆元 《我的居之梦》
  王晓丽 《山村小居》

  三、报告文学类获奖作品:
  孔庆武 《满族妈妈 藏族娃娃》
  侯国锋、屈旭芳 《燃尽的红烛》
  朱 明 《寻梦“高凝油”》
  冯 璇 《爱的表达》
  赵 凯 《我爱四嫂》
  万一波 《大河无言》

  四、中短篇小说类获奖作品:
  李 铁 《护林员的女人》
  张艳荣 《美丽的梦》
  王 开 《有义婶的家事》
  聂 与 《风向南吹》
  常 君 《烟熏妆》
  李秀生 《花儿朵朵》
  李彤杰 《青子出逃》
  李学英  《风光旖旎在路上》
  郭金龙 《那些证书到底有没有用》
  李 丹 《糖醋之恋》
  范志军 《贾校长的万元奖金》

附录:关于征集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学作品的通知

按照中宣部、中国作协等五部门《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学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辽宁省作协定于2014年1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学创作活动,并在2014年10月新中国成立65周年前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进行一次集中展示。
  一、活动宗旨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全体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学创作活动,旨在通过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把人们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二、活动内容
  1、主要内容: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创作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
  2、作品要求:以新创作的文学作品为主,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三、作品征集
  1、组织创作。从2014年1月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分两类组织创作。一类是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短小精悍的作品,可在2014年6月之前创作完成。一类是长篇小说,可在2015年11月之前创作完成。
  2、作品筛选。2014年6—7月前,各市文联、作协,各行业作协,组织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的创作,推荐优秀作品到省作协,各地作者也可自行报送作品。省作协创联部专人负责作品的收集,辽宁作家网将开设专栏,通过编审将优秀作品集中发表在辽宁作家网上。2014年7月底,对征集上来的作品进行评审,并结集出版,将优秀的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文学作品报送到中国作协。
  3、进行评奖。设立“中国梦”文学作品征文奖,分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4个类别,每个类别获奖作品3篇,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他入选作品,可结集出版。
  4、重点扶持长篇小说创作。2014年1月起,征集符合“中国梦”作品标准的长篇小说构思,结合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二届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全省有长篇小说创作构思的作者,将创作大纲报与省作协,对其长篇小说的构思进行评估、筛选,进而确定重点作品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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