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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第九届“文化名城 最美东莞人”全国征文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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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9 10:17
标题:
5000元 第九届“文化名城 最美东莞人”全国征文征集
关于联合中国作家网共同举办
第九届“文化名城 最美东莞人”全国征文启事引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共鸣,更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明了方向。有理由相信,文艺界必将迎来又一个万紫千红的春天。在此契机下,“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便成为了时代赋予文艺工作者的要求和使命。
在我们身边,总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或尊老爱幼、和睦乡邻;或爱岗敬业、钻研创新;或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或诚实守信、文明友善……他们或许没有惊天伟业,但他们的事迹于朴实、平凡中弹奏出美的旋律、爱的和声,如新开的玫瑰让人唇齿留香、怦然心动。他们之所以令人感动,是因为他们把心灵深处无形的真与善化成了外在有形的美,让人们感受到世间有爱、人间有情,让人们看到了生活的美好、道德的传承、人性的光辉。他们在生活中的一言一行、点点滴滴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体现,同时也从不同生活的细微处映射出东莞城市精神的光芒,他们无疑就是我们要寻找的最美东莞人。
为认真学习文艺座谈会的讲话精神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爱党爱国、热爱东莞、热爱生活、爱岗敬业的楷模,展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生活风貌,推出一批优秀文学新作,东莞市文联特联合中国作家网举办第九届“文化名城最美东莞人”主题征文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网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东莞文艺》
三、活动时间
征文时间为:2015年某1月15日——2015年5月15日。
四、支持媒体
中国作家网、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东莞文艺》
五、征文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和真人真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最美东莞人”为主题,体现“东莞元素”,传递东莞故事,展现东莞城市精神。作品可围绕东莞的自然人文美景、水乡韵味、风土人情等展开,也可讲述平凡人的梦想和奋斗过程,记录和东莞有关的美丽、感动瞬间及人生感悟,刻画多姿多彩的生活场景。征集作品要求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在突出时代精神的基础上彰显东莞元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作品体裁分(1)文学类。含散文、诗歌(含中华诗词)、报告文学、(2)剧本类(含粤剧、话剧、相声、小品、等艺术文本)。所有参赛作品文字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
(三)征文应注重文学性和可读性,谢绝平庸和应景之作,严禁抄袭和一稿多投。请勿纸质来稿,来稿一律不退并请发电子邮箱:
shtlb@163.com
(请注明“最美东莞人”征文字样)。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北路东莞文学艺术院《东莞文艺》编辑部邮政编码:523017 联系人:《东莞文艺》编辑部孙编辑、李编辑,联系电话:(0769)22837252
(四)征文起止时间:2015年 1月
15日 — 2015年5月15日(以信箱发送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设置奖项。
文学类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剧本类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征文结束后举行评奖和颁奖仪式,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发给奖金。
七、出版征文获奖作品专集
征文评奖结束后,将结集出版《最美东莞人》专集。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文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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