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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家谈有奖征文”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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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28 10:00
标题: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家谈有奖征文”启动
摘要: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家谈有奖征文”启事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家谈有奖征文”启事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政府采购法》明确该法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10年1月,《条例》草案开始征求意见,到2014年最后一天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为庆祝《条例》颁布,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从即日起面向整个政府采购行业发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家谈”的征文活动,欢迎各位同仁踊跃投稿。
一、征文内容
文章建议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政府采购源头和结果管理。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4.政府采购现行制度办法的清理规范。
5.其他相关内容。
二、征文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字数不限,但必须为原创作品。文章要求观点明确、内容丰富、逻辑清晰、语言精炼。
三、奖项设置
此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征文活动结束后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稿件将择优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及本刊其他相关媒介刊载。本刊将择优推选1-2名优秀稿件的作者参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高端研讨会”,并做主题演讲。
四、征文时间
2015年1月20日到2015年3月20日。请将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邮件主题请注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文”。
联系方式: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采编部
电话:010-68580916、68580922
邮箱:cgpm@vip.sina.com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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