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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长兴县“无限极杯•新《消法》在我身边” 有奖征文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2-7 09:38
标题: 1000元 长兴县“无限极杯•新《消法》在我身边” 有奖征文活动
今年3月15日,将迎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宣传新《消法》,展示新《消法》实施以来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分享新《消法》给每位消费者带来的温暖,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举办“无限极杯•新《消法》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本次有奖征文活动得到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及长兴得佳保健品商行的大力支持。
    一、征文内容及要求:
    1.充分体现实施新《消法》的亮点。一是颂扬执法机关净化消费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迹;二是弘扬商家诚信守法经营的新风正气;三是描述学习新《消法》、运用新《消法》,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凡生活;四是揭露、鞭挞不良商家以次充好,霸王条款,假冒伪劣,坑骗消费者的反面典型等。
    2.征文文体限于记叙文、微电影剧本及议论文,字数控制在1000左右,不超过1500字。
    3. 参赛作品第一行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作品采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4号,行间距20。
    4.参赛作品内容须紧扣主题,言简意赅,形象流畅,直观鲜明,生动感人;作品必须是本人写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如引起著作权纠纷的,责任自负。
    二、征文截稿时间:截稿时间至2015年3月5日止
    三、征文投稿方式:参赛作品请报送至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东侧103室),地址:雉城街道县前中街128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644030609@qq.com。联系人:黄佩景,联系电话0572-6226672。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的稿件进行评审后确定获奖作品,对部分优秀作品将在相关网站、报纸上予以刊登。
    2.本次征文活动设置如下奖项:
    特等奖1名(奖值1000元)
    一等奖5名(每名奖值800元)
    二等奖8名(每名奖值5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值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值60元)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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