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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吉林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 6月10日 [打印本页]

作者: 举人    时间: 2014-5-29 15:08
标题: 10000元 吉林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 6月10日
http://www.gojl.com.cn/Content.asp?ID=8ad80422e0d0f6b8

吉林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启事

来源:吉林市旅游局 编辑:admin 日期:2014-5-27

吉林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吉祥行,四季行,吉林市行”已经诞生,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一主题宣传语是对吉林市四季分明,适宜旅行、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形象的高度概括。吉祥行,寓义到吉林市旅行是吉祥之旅,含祝福、祝愿之意;四季行指吉林市春可踏青品鱼、夏可避暑度假、秋可观枫赏桦、冬可赏凇滑雪,四季都好,四季都可以来旅行;吉林市行,是吉林市向海内外游人发出的诚挚邀请,也是海内外游人对吉林市发出的由衷赞叹。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市旅游宣传体系,提高吉林市旅游的认知度和品牌形象,突出和准确反映吉林市旅游资源和文化的鲜明特色,吉林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与旅游主题宣传口号相互呼应的吉林市旅游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要求
1. 形象标识作品要主题突出,视觉形象鲜明,外形简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想象空间。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2. 形象标识应与吉林市旅游主题口号“吉祥行,四季行,吉林市行”有所呼应,并对标识的创意、含义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3. 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投稿方式
1.形象标识作品可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hui76@163.com, 联系人:邹颖慧,咨询电话:0432-64805450。吉林市旅游局在吉林市旅游信息网建立“吉林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专题,并对作品进行展示。
2.投稿人须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3.旅游形象标识设计作品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提供彩色图案、黑白图案各一份,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不低于600×800像素。
4.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截止日期
2014年6月10日
四、评选方式
1.征集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选出6个入围形象标识。
2.对入围作品在吉林市旅游信息网(www.gojl.com.cn)和吉林市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jlslyxx)、微博(新浪官方微博:山水吉林,雾凇江城)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评审组根据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的反馈意见进行复评。
4.主办方结合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的反馈意见和专家评选意见,最终确定旅游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优秀奖5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设采用奖1个,奖金10000元;设优秀奖5个,奖金各2000元。
2.所有获奖作品由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组织方吉林市旅游局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组织方负责收藏。
4.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入围的形象标识作品,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吉林市旅游局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作者: 举人    时间: 2014-5-29 15:11
注:是征集“吉林”的旅游标识,而不是“吉林”的旅游标识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5-29 15:26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5-29 22:26
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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