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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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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2-27 10:04
标题:
5000元 “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动
为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宣传推介扬中,进一步提高扬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扬中市文联、市新闻中心、市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反映扬中经济发展之美、城市建设之美、人文风貌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江鲜美食之美等题材均可。
征文体裁包括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者寄送或发送作品时,请详细注明投稿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2.书面邮寄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挂号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投稿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文联,邮编:212200,收件人:于婧;咨询电话:0511-*******。
3.可发送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箱:
yzswl06@163.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在应征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税前)、2000元(税前)、1000元(税前)、500元。
五、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经发表,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征集稿件均不退稿。
2.评奖结果将在《扬中日报》等媒体公布,同时,主办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参赛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扬中市文联
扬中市新闻中心
扬中市发展促进会
201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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