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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佳木斯有奖征集旅游宣传词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3 09:12
标题: 佳木斯有奖征集旅游宣传词通知
2005年起,我市曾用过“华夏东极  赫哲故里湿地天堂”、“华夏东极  三江明珠”等宣传口号。2011年抚远县划归省管之后旅游局改用过“中国东极之城  希望幸福之地”、“赫哲故里东极之城”旅游主题宣传口号。为了强化精品意识,叫响我市旅游业品牌,塑造鲜明的旅游主题形象,使旅游宣传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旅游业发展大局,市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征集佳木斯旅游宣传口号。

一、      主办单位

佳木斯旅游局
二、      投稿时间

2015年3月1日—2015年4月15日

三、      具体要求

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韵味传神、琅琅上口、方便传播,内容一般不超过12个字。备选口号要尽量具备以下特征,即具有鲜明的佳木斯地域特征独一性,能够较好的反映我市旅游资源特色与优势,和浓厚的人文历史文化特征,带有旅游体验含义,语言优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
四、      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邮箱:jmslyjxck@163.com

文字投稿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2666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845房间。

(请提供口号的解释或背景释义文字每条解释内容不超过300字,同时口号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多组设计要标清序号。

五、      评奖过程
由市外宣办、市旅游局和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联合评审组,以不记名形式对送评作品进行打分评奖。,

4月15日,由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初评,旅游宣传口号评选出16个入选作品。5月15日,专家评议后,部分入选作者参与口号的再创作。最后,评选出各级别获奖作品。6月中旬,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在市三江国际旅游节开幕式上进行宣布,确认为我市的旅游宣传口号。

本次获得名次的作者,待请示市政府批准后确定奖励形式。

六、      作品版权.

所有获奖作品佳木斯市旅游局有使用权、修改权(包括展览、出版物、旅游宣传片、媒体报道、商业广告等),未入围作品使用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七、      前期广告发布

征集信息由佳木斯旅游网向外发布;并在电视台、日报播报、刊发

八、      有关说明
1、凡参与者即视为同意本方案所有规定;

2、凡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作品,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

3、佳木斯市旅游局对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      联系方式
佳木斯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栾吉会  张秋梅

联系电话:0454-82422436

(来源:市旅游局)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AyMzgwNA==&mid=209856425&idx=6&sn=a73448000192e61c43a22b2978f9a657&scene=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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