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征集活动的通知
粤府管〔20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团委、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教育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团委、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教育厅等部门直属高校:
现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囯管节能〔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紧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结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的征集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品征集活动与推进节能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和发动所属高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积极参加作品征集活动,保证参赛学校和征集作品数量。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将本次节能作品征集活动作为本地区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营造全省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发挥发动青年、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联合各校团委、学生会或社团组织,充分发掘广大青年学生的创作热情,指导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展现我省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精神风貌。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节约粮食”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爱粮、惜粮的良好风气。各学校要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宣传、讲解活动要求,动员师生积极参加,认真做好作品的遴选、初评工作,按时将参赛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并抄送省教育厅和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对于获奖作品,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平台(如本地政府网、本单位公众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和展示。省政府网“公共机构节能”政务专题将对全省参赛作品获奖情况予以通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
团省委省粮食局
2015年2月11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刘治兵,
联系电话:020-83132622;
省教育厅联系人:胡文期
联系电话:020-37627830;
团省委联系人:吴韵婷,
联系电话:15800026529;
省粮食局联系人:熊连升,
联系电话:020-83540913
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粤府管〔20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团委、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教育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团委、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教育厅等部门直属高校:
现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囯管节能〔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紧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结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的征集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品征集活动与推进节能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和发动所属高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积极参加作品征集活动,保证参赛学校和征集作品数量。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将本次节能作品征集活动作为本地区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营造全省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发挥发动青年、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联合各校团委、学生会或社团组织,充分发掘广大青年学生的创作热情,指导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展现我省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精神风貌。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节约粮食”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爱粮、惜粮的良好风气。各学校要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宣传、讲解活动要求,动员师生积极参加,认真做好作品的遴选、初评工作,按时将参赛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并抄送省教育厅和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对于获奖作品,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平台(如本地政府网、本单位公众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和展示。省政府网“公共机构节能”政务专题将对全省参赛作品获奖情况予以通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
团省委省粮食局,
2015年2月11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刘治兵,
联系电话:020-83132622;
省教育厅联系人:胡文期,
联系电话:020-37627830;
团省委联系人:吴韵婷,
联系电话:15800026529;
省粮食局联系人:熊连升,
联系电话:020-83540913。
附件
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粮食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以节电、节水、节粮为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传播低碳环保理念,倡导勤俭节约行为,营造公共机构特别是大、中学校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参选组别/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各高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广大师生进行征集,并根据主创人员学科专业分设高校专业组、高校业余组、高中组。
高校专业组:美术、绘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以及广告学、计算机等专业师生参加
高校业余组:除专业组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专业师生参加。
高中组: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师生参加。
四、作品类型和标准
(一)平面设计类作品。即宣传画,要求创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存储格式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为1750px×2500px,原则上要求垂直构图。鼓励创作系列作品
(二)视频类作品。主要是动画、宣传片和微电影,要求立意准确,形象生动,简洁明快,反映工作或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的细节和点滴。动画和宣传片时长为15秒至3分钟,微电影时长在10分钟以内。作品存储格式为mp4或avi,分辨率不低于720×576。
五、作品报送
各学校在中国教育节能网(www.zgjyjn.org)征集活动作品报送平台注册学校信息,按要求上传作品。(平台开放时间以中国教育节能网公布为准)
各学校在网络报送参选作品的同时,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下载并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组织作品作者填写活动承诺书,与报名表一同寄送至征集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和承诺书后,活动参与方为有效。学校注册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网络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报名表、承诺书寄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
六、时间安排
活动包括组织发动、作品征集、作品评选、集中展示四个阶段。
(一)2015年1月下旬,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征集活动。
(二)2015年2月初至4月上旬,各学校布置节能宣传作品征集工作,开展初评,完成网上报送工作。
(三)2015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组别、类别,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名单报送主办单位审定后,@适时予以公布。
(四)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在京联合举办获奖作品集中展示活动
七、作品奖项设置
各类型作品按照参选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制作费用补助。
(一)平面设计类奖项
各组别一等奖各2个,每个补助6000元;二等奖各4个,每个补助3000元;三等奖各8个,每个补助2000元。
(二)视频类奖项30个。
各组别一等奖各1个,每个补助8000元;二等奖各3个,每个补助5000元;三等奖各6个,每个补助3000元。
另设若干评委提名奖、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等。
八、相关说明
(一)请各学校在中国教育节能网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并打印张贴,认真做好征集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踊跃创作。击
(二)各学校自行组织初评,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参选作品。每所学校报送平面设计类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40件;视频类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20件。征集活动不接受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参选。
(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选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作品所使用的素材,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徽标、海报、广告语、代言人等元素;承诺保证第三人不会因组委会使用参选作品而提出诉讼、索赔等权利主张。
(四)本次活动所征集的作品全部用于公益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版权。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九、征集活动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5室征集活动组委会(邮编:100872)
(二)作品报送平台网址:www.zgjyjn.org.
(三)征集活动电子邮箱:zgjyjn2014@vip.sina.com
(四)征集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尹晓 010-8250.3289:
宋宇 010-8250.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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