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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LOGO征集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3 10:38
标题: 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LOGO征集启示
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是由在河南开展经营活动的保险中介机构联合发起,于2014年12月2日经河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现有团体会员112家,全部来自在河南开展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为进一步扩大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LOGO。
  一、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体现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基本定位及特点。
  2.图案生动简明,创意新颖,醒目大方,富有感染力。
  3. 应征作品可为一个或一组图案,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等载体使用。
  4. 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3月16日前(电子邮箱以系统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作品投递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电子版。
  2.应征者需在电子版中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电子版请发至:shengzhongxie@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为“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LOGO征集”。
  四、作品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设录用奖,奖金为500元人民币(特别优秀的作品酌情增加奖金100-500元人民币)。
  五、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视为征集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 因延误、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6. 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7. 本次经济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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