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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集“爱美丽石景山 展百家社区风采”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征集开启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7 09:29
标题: 征集“爱美丽石景山 展百家社区风采”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征集开启
为集中表现全区在“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中的新变化、新气象,突出体现石景山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价值追求,激发其热爱石景山、建设石景山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区委宣传部、区社会办、区文联联合开展“爱美丽石景山 展百家社区风采”主题摄影征集活动,旨在以摄影的形式全方位展现石景山区153个社区的人文、地理、环境、建设、活动以及精神风貌等不同特色。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石景山区委宣传部、石景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石景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石景山区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石景山社区”主题进行创作。

生动反映石景山区各社区的文化艺术环境、民俗风情、地理环境、风景名胜、各项建设、社区活动、精神面貌等相关内容。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新颖、积极向上、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照片格式必须为JPEG/JPG。电子版文件不小于2MB(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4幅)。

(三)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不接受经过电脑软件处理或网上下载的作品。

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剪裁、对比度、色饱和处理。
不得做合成、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以添加边框、改变背景对电子图像进行变相装裱。

为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凡合成拼贴照、特技处理照不予参评。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入选资格。

涉及版权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本次征稿所有作品均不退稿,作者需保留作品原稿或原件。

征稿结束后,入选作者必须向活动主办方提供作品的原始数码图像文件,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作品征集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2016年2月10日。

每幅作品需附简要说明内容以及所属社区名称、作者名称、联系电话。

作品请发至电子信箱:sjswenlian@sohu.com

联系人:高璐  

联系电话:68607213   
联系地址: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南楼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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