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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关于举办“家庭、家教、家风”征联活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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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11 10:34
标题:
辽宁省关于举办“家庭、家教、家风”征联活动开启
各市妇联、市妇女理论研究会,各妇女理论研究基地:
,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全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和家风,推动“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征联活动。现将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建立和谐家庭、科学养育子女、弘扬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良好家风等进行楹联作品创作,同时广泛征集楹联书法作品。
二、时间安排
自2015年3月5日开始征稿,至5月31日截稿。6月份评选,优秀楹联作品将随时通过辽宁省妇联网站(网址:
http://www.lnwomen.org
)、辽宁省网上家长学校网站(网址:
http://www.lnwx.net.cn)发布展示。
三、奖励形式
根据征集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评出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颁发荣誉证书。作品择优在《辽宁妇女工作》、《辽宁妇女研究》刊物刊登并赠送样刊,对获奖作品给付一定稿酬。
四、活动要求
1. 请各市将此次活动与开展“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基层群众和楹联爱好者参与其中,创作一批思想性强,富有教育意义的作品。应征作品要符合主题要求,立意新颖,格调健康,遣词文雅,符合联律,用典要注明出处。强调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本次征联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原创楹联,围绕主题自由创作;另一种是以“亿万家庭,构筑和谐社会”为上联对下联。作者可选择两种或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参加。
2.请各市妇联集中报送作品。每个市妇联至少集中报送50副本市作者楹联作品参加活动。
3.欢迎热心妇女理论研究和妇女儿童工作的社会作者自由投稿参加,参加者无性别、年龄、身份和地域限制。投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提倡用电子邮件报送、投稿(如有书法作品请邮寄原件),电子邮箱:
lnfybjb@163.com
。应征作品须直接填写在邮件“正文”中,请勿使用“添加附件”。纸质来稿,须打印或誊写清楚,信封上注明“征联”字样,寄至: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省妇女儿童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10006。每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请勿重复投稿。
本次征联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征联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使用出版权。咨询电话:024-23259003,联系人:张宇。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辽宁省妇女研究会
2015年3月5日
作者:
辽宁老关
时间:
2015-3-12 05:22
谢谢!家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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