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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竞赛活动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11 11:05
标题: 关于开展2015年工业竞赛活动启示
  东委办发〔2015〕28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抓工业、促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在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涉工部门(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工业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通过竞赛活动,突出工业发展的主体地位,狠抓投入增后劲,强化服务优环境,自我加压,奋力追赶,确保全市工业发展目标的完成。竞赛采用量化指标、分组考核、每季与全年评定相结合、定期通报及奖惩的原则。

  二、竞赛活动分组

  工业竞赛活动分为四个组:

  第一组:经济开发区(六石街道季度考核参照第二组达标奖励标准执行)、白云街道、江北街道、横店镇、南马镇、巍山镇、歌山镇。

  第二组:吴宁街道、城东街道、南市街道、千祥镇、湖溪镇、画水镇。

  第三组:虎鹿镇、东阳江镇、马宅镇、佐村镇。

  第四组: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商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招商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房管局、消防大队。

  三、竞赛内容

  工业竞赛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三比三赛"。

  (一)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竞赛内容主要是:

  1.比领导,赛力度。看一把手是否亲自抓工业;班子研究工业是否做到每月一次以上,研究的内容是否有任务、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经发办的人员是否配齐、配强,干部联系企业是否落实;抓工业的相关制度是否完善。

  2.比服务,赛环境。看全程代理员制度是否落实,为企业解决土地征用、矛盾纠纷等问题是否及时,是否真正落实"围墙内的事企业解决、围墙外的事政府解决"的承诺,发展工业经济的社会环境是否有明显好转。

  3.比目标,赛实绩。看工业总产值、工业性投入、税收、单位电量产值及单位电量税收、企业规模上台阶、已供地项目进展等指标是否做到每季完成的实绩与全年目标任务相匹配。

  (二)涉工部门(单位)的竞赛内容主要是:

  1.比领导,赛力度。看部门(单位)一把手是否把相当精力放在服务工业经济发展上,行政审批科的人员是否配齐配强,服务工业经济的意识是否得到强化,相关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

  2.比服务,赛环境。看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审批项目减少与审批时限提速情况是否落实,向上级办理的事项全程代理是否真正落实和解决。

  3.比作风,赛成效。看能不能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是否及时解决。

  四、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百分制,季度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由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考核等方式统一考核评定。

  (一)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考评办法:

  1.季度单项指标达标考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考核工业性投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税收和单位电量产值及税收等四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以上指标达到下列要求的分别给予达标奖:

  工业性投入任务进度完成市下达的考核目标及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幅达到市里下达的目标增幅及以上;

  工业税收增幅达到全市平均增幅及以上;

  单位电量产值达到全市平均值及以上或增幅达到15%及以上;同时,单位电量税收须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及以上或增幅达到10%以上。

  2.季度有关发展指标排名考评:对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新产品产值等4项指标,逐个按总量和增速分别进行全市季度综合排名,第1名100分,第2名95分,依次递减5分。最终得分=总量*70%+增速*30%。

  3.年终考评(总分100分):

  (1)组织领导(3分)。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是否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工业经济,是否将工业经济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从事工业经济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是否达到10%、20%的要求。每月研究工业经济的会议少于一次的,扣0.1分,没有具体内容和措施的,扣0.5分;人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不落实的,扣0.5分;工作信息不及时报送的,扣0.5分。全程代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企业"围墙外的事情"是否及时解决;对企业进行抽查了解,发现应该全程代理而未代理的事项,每有一项扣0.5分;上级交办事项未按时完成的,每一项扣0.5分。

  (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市下达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排名计分,得分最高4分,其他按排名依次扣减0.2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幅超过或者达不到同组平均水平的,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2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1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一组按每50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第二组按每30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第三组按每5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1分。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市下达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排名,得分最高4分,其他按排名依次扣减0.2分。增幅超过或者达不到同组平均水平的,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2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2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一组按每10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第二组按每6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第三组按每100万元0.2分折算比例增减得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2分。

  (4)工业性投入(20分)。

  工业性投入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的,得满分15分;未完成市下达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排名,得分最高11分,其他按排名依次扣减0.2分。

  工业性投入中设备投资占比达35%(含35%)以上的,得5分;达不到35%的,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其他按照完成比值计算得分(得分=设备投资占比÷0.35×4)。

  市重点新建、续建项目和技改项目,每开工一个加0.2分,当年完成当期计划投资开始投产的每个加0.8分,已动工未投产的按投资进度酌情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重点新建(续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加分分别不超过2分。市重点新建和技改项目年内未开工建设和实施的,每个扣0.3分,扣分最高分别不超过2分。中期调整的项目,加扣分减半。以上加扣分单独计算,得出最高加扣分后再合计最后得分。

  (5)工业税收(20分)。工业税收增幅达到同组平均水平的,得20分,并按增量与增幅分别进行加减分,具体:

  增幅考核加减分不超过4分。凡达到平均增幅且位居同组第一名的加4分,其他达到平均增幅的镇乡街道按增幅名次每往后一名依次少加0.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根据位次分别依次扣0.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且为负增长并位居同组最后一名的扣4分。

  增量考核加减分不超过4分。凡达到平均增幅且增量位居同组第一名的加4分,其他达到平均增幅的镇乡街道按增量名次每往后一名依次少加0.5分;达不到平均增幅根据位次分别依次扣0.5分,但达不到平均增幅且为负增长并位居同组最后一名的扣4分。

  (6)单位电量产值及单位电量税收(12分)。单位电量产值达到同组平均水平的,得6分;超过或达不到同组平均水平的,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1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1分。单位电量税收达到同组平均水平的,得6分;超过或达不到同组平均水平的,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1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1分。

  (7)企业规模上台阶(10分)。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目标任务的,得1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新增一家加0.5分;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分。完成亿元企业培育任务的,另外加分,即每净增1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加1分;完成3-5亿元工业企业培育任务的,每净增1家,加2分;完成5-10亿元工业企业培育任务的,每净增1家,加3分;每净增1家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加4分;每净增1家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加5分;每净增1家100亿元以上企业的,加6分(同一家企业按最高分加,不重复加分)。没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不得分。原有规上企业在市内迁移且当年未上新规模的,迁入、迁出地乡镇、街道计增减数但不加减分。

  (8)"三改一拆"旧厂房改造考核(5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9)已供地工业项目进展考核(10分)。具体考核方法另行确定。

  (10)"两化"深度融合(10分)。两化融合项目实施数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的,得4分;未完成市下达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排名,得分最高3分,其他按排名依次扣减0.2分。实施项目数量最多的得3分,其他依次扣减0.2分;按当年完成两化融合项目数占本辖区实施项目总数的比例排名,最高的得3分,其他依次扣减0.2分。本辖区内当年列入金华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的,每个项目加0.2分,最高加2分。

  (11)积极鼓励引进大项目。每引进一个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上不封顶。

  (二)涉工部门(单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

  1.季度综合考评:涉工部门(单位)主要考评服务效能、服务环境(总分100分)。

  (1)组织领导(5分)。领导重视、工作信息及时报送(1分);制定建立相关制度(2分);定期召开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有具体内容和措施,提供相关文件、简报、会议记录等资料(2分)。

  (2)执行制度(10分)。

  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每件次扣1分。应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的;服务指南未及时提供或未一次性完整地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办件所需申报材料及承诺内容的;除即办件外未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告知书的;联办件牵头责任单位不履行牵头责任的或联办件联办单位不参加联审会议、联合踏勘的;要求服务对象提交与其申请事项无关资料的。

  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每件次扣2分。未按授权文件规定操作或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实施"一审一核"的;超过承诺时限的;用语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有群众投诉且过错在工作人员的。

  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每件次扣3分。市政府公布事项没有按规定全部纳入窗口办理,没有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事项运作中有故意刁难、推诿行为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务对象不予行政许可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务对象准予行政许可的;服务对象举报且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的。

  (3)优质服务(5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现有办事程序的基础上优化缩减办事环节,制定简明的办事流程图(1分)。精简高效,方便办事对象,不断简化申报资料(1分)。压缩办件时限在承诺期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1分)。转变服务理念,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承诺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2分)。

  (4)规范收费(10分)。收费事项(含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税款、基金等)没有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的,每件次扣1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2分。服务指南上的收费项目标准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的,每次扣1分。

  (5)企业困难问题解决(15分)。贯彻落实全市"进企连心精准服务"走访、市主要领导现场办公会等活动部署,活动积极参与、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开展的,得12分。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中,根据上报核实的企业难题难易和重要程度,以及解决的数量,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6)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全程代理员投票(30分)。每季召开一次全程代理员会议,对涉工部门(单位)进行测评。

  (7)处理群众投诉情况、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和责任追究(25分)。

  ①投诉情况:投诉件未按规定时间报结,每件扣1分;投诉问题经查实,每起扣2分;查实不整改的,每起扣5分;整改未完成前,每月每起扣5分。

  ②交办事项的落实:交办事项不落实责任人的,每件扣1分;交办事项不及时解决的,每件扣3分;未解决前,每月每件扣3分;交办事项不及时报结的,每起扣1分。

  ③责任追究:因投诉件和交办事项不落实受到责任追究的,每起扣10分。

  (8)加分项目。对牵头引进工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部门、单位,按引进项目投资额的大小予以加分(市经信局、招商局该项不加分)。项目落地开工的,当月每项加1分;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当月每项加2分;实际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当月每项加3分;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当月每项加4分。

  2.年终考评:涉工部门(单位)以季度综合考评平均得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得分。

  (三)相关评价指标的责任分工及依据来源

  1.组织领导和服务质量。主要看各单位建立的相关制度及有无会议记录等文字依据,服务工业经济的举措和成效。由市经信局负责评定。

  2.服务效能、服务环境由市督考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评定。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新产品产值,新增规模以上、1亿元以上和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家数以市统计局统计结果为准。

  4.单位电量产值、单位电量税收中,工业用电量以国网东阳供电公司统计结果为准。

  5.工业税收以国地税统计结果为准。

  6.项目引进实际投资额和工业性投入由市经信局和招商局会同财税局、统计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核准。

  7.已供地工业项目进展考核工作由国土局负责实施。

  五、奖惩办法

  (一)工业竞赛活动列入市委、市政府季度和年度工作专项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竞赛优胜者分别予以下奖励:

  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设季度指标达标奖、季度指标综合排名奖和年终优胜奖。涉工部门(单位)只设年终优胜奖。

  1.季度指标达标奖励。按不同组类型标准给予奖励,第一组四项指标(工业性投入和设备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税收、单位电量产值和税收)每达标一项奖励1.3万元;第二组,四项指标每达标一项奖励1万元;第三组,四项指标每达标一项奖励0.7万元。

  2.季度有关发展指标综合排名奖励。根据每项指标全市综合排名,对前三名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的奖励。

  3.年终优胜奖按年终综合考评得分排名选定,并进行奖励:

  第一组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获年终优胜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第二组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获年终优胜奖,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第三组综合考评得分前二名的获年终优胜奖,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第四组综合考评得分前五名的获年终优胜奖,分别奖励2万元。

  获奖单位奖金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原则上经发办人员奖励40%,其他镇乡(街道)人员奖励60%。

  (二)每季考评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

  (三)在季度达标考评中有2项及2项以上指标未达标的或季度考评中综合得分后二位的,由市分管领导、联系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六、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工业竞赛活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宝春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市督考办、经信局、财政局、国土局、统计局、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国网东阳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经信局),胡旭升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督考办、经信局、财税局、统计局、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七、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市有关部门要对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虚报和瞒报,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市督考办、经信局、财税局、国土局、统计局、国税局、国网东阳供电公司等部门要在每季度末的次月12日前将各竞赛单位上季度有关数据汇总到市工业竞赛活动办公室,每季度末的次月15日左右公布上季度工业竞赛结果。

  本通知由市工业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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