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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万元 泰州城市形象微电影征集剧本8月10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6-11 07:54
标题: 5万元 泰州城市形象微电影征集剧本8月10日



6月10日讯 入选作品将获5万元奖励
    为打造外宣靓丽名片,塑造城市形象品牌,借助微电影这一艺术形式宣传推介泰州,更好丰富提升“微影·我们”全国微电影大赛品牌内涵,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广电传媒集团、共青团泰州市委现面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微电影剧本。
    应征剧本要求主题突出、情节新颖、构思巧妙,具有完整的故事架构,符合微电影拍摄制作要求。通过以泰州为背景发生的“美”的故事,彰显时代之美、城市之美、人性之美,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剧本应充分反映泰州深厚文化底蕴,展现泰州标志性城市风貌,展示泰州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体现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
    本次征集,任何爱好微电影并具备微电影剧本创作能力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赛。征集时间截至8月10日。参赛作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参赛作品以及一份300字左右的剧情简介发送至剧本征集办公室电子邮箱,逾期作弃权处理。(请将作品、简介作为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并注明“泰州城市形象微电影剧本”)
    8月10日至20日,主办方将邀请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编剧、导演、制片人等组成专业评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一部,奖金5万元;入围作品两部,每部奖金2万元。
    9月,评奖结果将通过“微影·我们”全国微电影大赛官方网站及“青春泰州”公众微信、微博公布,并适时举办颁奖仪式进行表彰奖励。
    剧本请投寄电子信箱:tuanshiwei0523@126.com,通讯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人大楼308室,邮编:225300,联系人:共青团泰州市委宣传部 丁文广,联系电话:0523-86839662。

    【作品要求】
    1、剧本题材不限、风格不限,但应具有精巧的构思、精彩的故事、精妙的剧情、精致的人物、精当的语言等优秀剧本必备的重要元素。
    2、所有应征剧本必须是尚未拍摄过、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如因作品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引发的异议和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3、剧长一般应在10-30分钟内。
    4、每个参赛单位、团体和个人可申报多部作品。
    5、剧本格式要求:(1)剧本开头列出剧本名、时间、地点、人物、故事简介;(2)剧本原则上采用对话的形式呈现;(3)剧本中间用中括号的形式提示情景,用括号的形式提示人物的动作、神态等;(4)如能添加音效、配乐等设定更佳。

    【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改编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2、参加第二届“微影·我们”全国微电影大赛“美在泰州”版块的优秀剧本可同时参加本次作品征集。
    3、入选作品将公开招标专业团队进行拍摄制作。
    4、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概不退回,请作者保留底稿。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http://js.xhby.net/system/2014/06/10/021144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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