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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递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学习彭练基同志先进事迹有奖征文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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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3-17 08:43
标题:
“传递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学习彭练基同志先进事迹有奖征文启示
通 知
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正能量,传递好声音,深入推进“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古学奢香、今学彭练基”活动的开展,营造以彭练基同志为榜样,以先进典型为镜子的良好氛围,广泛凝聚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大方的强大合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弘扬彭练基先进事迹”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传递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学习彭练基等先进事迹,践行群众路线常态化,加速推动大方经济社会升级转型。
二、征文对象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征文来稿体裁不限,但内容应重点反映彭练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和崇高精神;作文要缘事而发,饱含真情实感,有启发性、激励性、可塑性;文笔要求生动活泼,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四、征文评选与奖励
对本次征文来稿的评选,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士组成征文专家评审组,对征文来稿进行评审。
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奖项名额根据征文情况由领导小组另行讨论确定,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金、300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征文,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方党建网、大方信息港、大方报等媒体上刊登,并由主办单位适时集结出版。
五、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3日至4月30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成立征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组 长:徐 萍(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聂 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如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恩惠(县文联主席)
赵凤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肖顺平(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陈 敏(县委党建办副主任)
许再晶(县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李亚元(县外宣办主任)
陈道勇(县委组织部副科级干部)
征文活动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肖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七、注意事项
(一)征文作者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征文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主办单位对来稿具有处置权。
(二)征文必须原创,不得对他人作品或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构成侵权,否则,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三)鼓励创作者将作品在各大报刊、网络等媒体发表,主办方将按照《大方县委组织部外宣信息奖励办法》对其作品发表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主办单位保留征文活动各项具体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八、有关要求
(一)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包括学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原则上必须组织撰写一篇相关文章。
(三)征文来稿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征文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四)征文字体字号要求:标题使用方正小标二号字;正文使用宋体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4磅。
(五)征文投稿一律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即将稿件注明清楚工作单位、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发送到投稿邮箱。
投稿邮箱:
dfqzlxhdb@163.com
联系电话:0857—5688689 0857—5688869
联 系 人:游兴杰 刘苇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中共大方县委宣传部
大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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