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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化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效,加强平台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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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4-2 14:57
标题:
文化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效,加强平台机制建设
对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文化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效如下:
一、加强平台机制建设
1.出台《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工作的意见》(文办发〔2014〕38号),进一步提高文化部新闻信息工作水平,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2.建立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采取例行发布和专题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截至11月底,召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2场、专题新闻发布会29场、新闻通气会(吹风会、媒体座谈会)13场。
3.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做好文化工作相关的每日舆情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舆情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作出回应。
4.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文化信息,同步直播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截至11月底,文化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047条,组织网上直播21场,制作宣传视频20个,推出热点专题6个。
5.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建立文化部专家解读资源库,重要文化政策出台时对政策背景、内容措施等进行权威解读,重大政策出台后,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针对今年出台的重要文件,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化部领导或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专门进行了解读。
二、及时公开文化部系统重点工作信息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公布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信息,公布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公布简政放权信息,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2.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布文化部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信息,公布文化部“三公经费”信息,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说明公务用车情况,说明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3.扶持艺术创作生产信息公开。公布“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情况,公布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第三届全国地方戏(南北片)展演、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第四届中国诗歌节、第十一届全国声乐比赛等重点文艺活动情况。公布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情况。
4.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公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信息。公布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进展、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活动信息。
5.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公布《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公布全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全国艺术品行业协会情况。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公布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查处结果。
6.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公开。公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情况,公开深圳文博会、义乌文交会等信息,推动文化产业会展升级。公开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
7.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公开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情况。公布推进大运河、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情况。发布2014年“文化遗产日”活动。
8.对外文化交流信息公开。公布海外“欢乐春节”、“艺海流金”、“情系中华”等重大品牌项目的信息。公布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布点情况和对外文化贸易情况。公布“相约北京”、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中国国际声乐比赛、中国国际合唱节等重大国际性艺术活动信息。
三、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申请人提供准确、便捷的服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做到答复意见有法可依、内容准确、表述严谨。2014年共收到公民个人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6人次14项,涉及人员编制工资、官员违纪、信息公开违法案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网站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直属单位和社团组织等信息,全部及时予以答复,未收到法人申请事项,未收到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四、加强保障措施
1.建立信息公开定期培训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邀请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授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8月,组织文化部各司局、直属单位和地方文化厅局信息工作人员84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负责同志讲解有关内容。
2.严格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在公文起草印发、有关会议组织等制作政府信息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明确信息是否应当公开,以及如何公开。
3.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从发布信息提供部门、信息公开部门、技术支持部门三个环节严格要求,层层把关,杜绝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事件发生。
4.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成立新闻办公室和信息处,扩充力量,增加人员,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新闻信息工作经费的投入,安排经费充分保障文化部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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