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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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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人家
时间:
2015-4-2 19:33
标题:
1000元 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为打造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树立清流品牌形象,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口号要求
(一)代表性。作品应高度浓缩清流的伊斯兰风情特色和文化底蕴,准确概括清流的形象定位;
(二)独特性。作品应创意独特,言简意丰,主题突出,琅琅上口,方便记忆,具有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
(三)简洁性。作品字数在10个字之内,创作说明200字之内;
(四)原创性。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
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二、征集时间
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收送的日期为准)。
三、征集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
四、信息发布
荣昌报、荣昌电视台、荣昌新闻网、荣昌旅游网、万灵山旅游度假区微信平台、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微信平台、清流政务网。
五、参与方式
来稿请按附件要求填写作者资料,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详细地址、邮箱、联系电话。
(一)纸质作品提交
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并用A4纸打印,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至重庆市荣昌县清流镇园丁路173号(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理委员收),信封上请注明“有奖征集”字号。
(二)电子邮件提交
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将作品电子邮件发
870556394@qq.com
。
六、评审办法
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委会将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共举行两轮投票评选。
第一轮投票: 评审小组将对旅游宣传口号的投稿作品按专家意见进行编号,前10名为入围作品。
第二轮投票:评审小组从入围的10名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评选结果在征集媒体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
八、相关声明
(一)此次活动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委会所有,@使用作品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由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次启事活动全部内容。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清流镇景创办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清流镇园丁路173号(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景区管理委员会)收;
邮编:402473;
联系人:刘兰
咨询电话:023-46480990、18166587508
清流伊斯兰风情小镇旅游形象
宣传口号征集表
注:请参赛者如实填写征集表信息;
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清流镇园丁路173号(清流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收,邮编:402473;
邮箱:
870556394@qq.com
。
http://ql.rongchang.gov.cn/shownews.asp?id=90
作者:
一叶清秋
时间:
2015-4-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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