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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三届石家庄市青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征稿活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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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4-11 07:54
标题:
第三届石家庄市青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征稿活动开启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石家庄美术教育的发展,促进美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搭建青少年美育学习平台,为保护环境和文明城市建设献一份力。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石家庄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童梦童画——第三届石家庄市青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及系列活动,通过孩子们眼中所见、心中所想、笔中所绘,体现省会石家庄的城市温度,让孩子从小树立环境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家·爱·梦
——环境、家庭、爱心、城市、文明、梦想.
二、展览时间
5月31日-6月14日
三、展览地点
石家庄市美术馆
四、主、承办单位
主办: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石家庄市教育局
承办:石家庄美术馆
五、征集作品内容及形式
征集作品内容、材料、形式不限。
征集作品形式分为绘画、书法、设计、立体造型(雕塑、手工)等形式,须是原创作品,原件作品,尺寸不合格作品不得入选。
作品尺寸要求:
1.色彩、素描、儿童画、设计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开竖幅(高54cm宽39cm)
2.国画书法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尺斗方(高69cm宽68cm)
3.立体造型(雕塑、手工)类作品长宽高不得超过70cm×70cm×70cm
六、征稿对象年龄及分组
参加对象:3—18岁青少年儿童。
年龄分组:幼儿组:3—6周岁;小学组:6—12周岁;中学组:12—18周岁。
七、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由著名艺术家、美术教育学家、优秀美术教育工作者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美展官网评出的“最佳人气作品奖”将直接获得美展入选资格。获奖者和获奖单位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在石家庄美术馆展出,同时,在石家庄美术馆官方网站刊发并辑印成册。“优秀作品奖”及“入选作品奖”获得者将有机会参加本次美展系列公益活动“给小鸟安个家,为城市添点彩——2015让城市更美丽”“为爱筑巢——首支儿童心灵公益歌曲发布暨关爱留守儿童的大型公益行动”等
八、报名方法
1.报名表(可从石家庄美术馆官方网站下载)填写后,把报名表电子版、纸质表格及作品报至所在学校(单位)。
2.所在学校(单位)统一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选。
3.县(市)、区教育局将初选作品统计表(从美术馆官网下载)及初选作品原件和报名表送至组委会。
4.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可直接报名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九、收稿时间
自4月25日开始至5月5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请自留作品照片以便报名网络评选)'
网络“最佳人气作品”评选投稿时间:4月25日—5月5日(详见官网)。
十、美展专线电话、联系人及咨询时间
联系电话:0311—89630700公共教育部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十一、交稿地址及电话
石家庄美术馆:石家庄桥西区苑东街1号。
石家庄美术馆官网地址:
www.sjzmsg.cn
联系电话:0311—89637826展览部
十二、特别声明:
1.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稿,请自留底稿,组委员会拥有版权。
2.如果画作存在抄袭、他人代笔等真实性或原创性问题,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该画作获奖资格。
3.请及时关注石家庄美术馆官网的“童梦童画——第三届石家庄市青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活动专题页面,如未及时领取获奖证书,组委会将自行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单位)要对第三届石家庄市青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征稿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和宣传工作,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这项活动中,促进我市美术教育的进一步普及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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