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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万元 湖南省文化厅优秀舞台剧本征集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4-11 10:49
标题: 30万元 湖南省文化厅优秀舞台剧本征集启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中国梦”、传播正能量的优秀舞台艺术精品,落实“湖南省2015—2020年舞台艺术创作规划”的创作目标任务,繁荣湖南舞台艺术创作,湖南省文化厅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舞台剧本。
一、主办单位
本征集活动由湖南省文化厅主办,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承办。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为戏曲、舞剧、话剧、音乐剧等体裁的大型舞台剧剧本。
(二)应征剧本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尽可能完美统一,且适宜湖南剧种排演(具体剧种、艺术表演团体情况可在网上查阅)。
(三)本次剧本征集注重专业编剧,鼓励青年专业编剧,强调剧本的可操作性。
(四)应征剧本为未转让版权、未经排演的剧本,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作品版权所有者授权书。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缺陷的入选剧本,征集方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追回稿酬,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1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5万元。主办单位可根据剧本参评情况,对获奖名额作出增减或空缺的决定。
四、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以邮戳日为准)。
(二)评选时间:2015年6月上旬(6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
五、其它事项
(一)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本次剧本征集将组织权威专家担任评委,评奖结果将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公布。
(二)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修改、投排、演出和传播等由湖南省文化厅自主安排,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无论剧本是否获奖,应征者投递的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对于尚未获奖的部分优秀作品,湖南舞台艺术创作服务中心将为其推介到相关演出单位,并在尊重应征者意愿的前提下发表于《艺海·剧本创作》杂志。
(四)湖南省文化厅将对每个排演本次获奖剧本的省内演出单位给予适当的排练补贴(创排补贴将从2016年度艺术创作扶持资金安排)。
六、投稿方式
(一)投稿剧本请用小四号字、仿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邮寄信封请注明“舞台剧本征集评选”,同时请报送剧本电子版一份。
(二)来稿请作者注明真实姓名、年龄、个人艺术简介、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
(三)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明星里
邮 编:410005
联 系 人:姜瑶
联系电话:0731-82251925、15974248585
电子信箱:846934795@qq.com
湖南省文化厅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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