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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宁波高新园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设计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    时间: 2015-4-13 22:31
标题: 3000元 宁波高新园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设计征集
关于开展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设计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3 09:36:00 访问次数: 65


    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 为进一步推进大厅的标准化建设,展示大厅“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服务形象,提升大厅文化品味,现面向社会征集“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设计。
    一、征集内容
    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5日—2015年6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阳光政务、便民大厅”的设计理念,要有高新区地域特色及现代气息,更要体现高新区精神和区域文明建设,同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宗旨相结合,发挥传承文化,服务当代的理念。
    (二)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服务口号要朗朗上口,体现服务意识性,服务主动性,服务规范性等方面。
    (三)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电脑软件绘制,并附上矢量图。
    (五)经评选的最佳作品,在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如有此必要),应考虑在制作标牌、信函标记、中心子网站、大厅宣传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四、投稿要求
    (一)LOGO(标识)图样应同时提供彩色和黑白效果图,若是电脑软件绘制,请提供EPS格式电子样稿;服务口号需需WORD文档格式。
    (二)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寄或送到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南楼205室,联系电话:87907723,87907536;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16616897@qq.com
    (三)每位参赛选手可以提交不超过三份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报送的稿件应包含作品完整稿、应征报名表、应征承诺书。
    五、评选与奖励
    (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标识征集设入围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服务口号征集设入围奖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300元,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800元。
    六、其他事宜
    (一)活动宣传
    1、4月15日起在高新区电视台、科技新城报、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发布征集消息。
    2、4月15日起在综合办公楼、行政服务大楼、创新创业园、软件园及梅墟街道、新明街道辖区内社区张贴征集海报。
    3、6月底在高新区电视台、科技新城报、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发布最佳及入围作品。
    (二)本次活动入选的最佳作品,视为中心委托作者创作,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中心所有,中心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消。
    (三)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应征报名表.doc
          2、!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口号应征报名表.doc
          3、!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LOGO(标识)及服务口号应征承诺书.doc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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