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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1年时,纽约的George Sanders利用去皮的鸡再加上自己的独门配方,秘制成一种美味的食品,并以此开了一家叫“Pudgie’s Famous Chicken”的快餐店,很快,Pudgie因其独特风味而深受长岛一带的人欢迎,并建立连锁加盟店,到了2007年,TRUFOODS食品公司收购了该品牌,并经过大量的研究,近日重新成立了一家叫Pudgie’s Naked Chicken Co的公司并推出新品牌形象,新形象由纽约的The Watsons 设计公司设计。
一些品牌,由于文化背景等原因,有时其中一些的精妙之处我们外人并不一定能够知道,但很多美国人,一看到这个新形象,特别是那句口号"Why people cross the road"(为什么人们要过马路)时可能就本能地“蔫然一笑”了,并立即对这个品牌产生好感。这个口号其实是套用了一个流传非常广的谜语,特别是小孩子很喜欢问人家的: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为什么小鸡要过马路?),你可能会发挥你的想象力,自作聪明地想一些你认为幽默的妙答,但其实答案是: To get to the other side.(因为它们要去到马路的另一边呗)——答案只是陈述一个简单事实,有些人会将这种谜语称为冷笑话,或者也更类似于脑筋急转弯的那种,如我们熟悉的:身份证掉了怎么办——捡起来呗。
但这句话作为口号,在这里确实显得很巧妙(也怪不得他们还去申请了注册商标了),因为现在是人鸡角色互换了,以一只小鸡的口吻问:为什么人们要过马路——这里隐含着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因为人们要来品尝我们美味的出品。
其实这个品牌细细观摩,亮点不止口号。NAKED CHICKEN,意指去皮的鸡,但既然是裸了,所以品牌形象只强调出头部,在下方的一些应用中,特别是T恤的设计中,它好像躲在衣袋里。
标志放大图
文字采用了一种其实现在已经很少用到的字体 Highlands,这种字体的其它一些类似的变化,会使用于一些高校体育项目设计或传统工业领域中,再加上斑驳的效果,给人一种六七十年代的气息,颜色搭配得非常好,整体看起来相当有质感,当然,除了那个令人诟病的字母C,突然来个圆角的,显得多少有些另类及不搭配。
下图的炸鸡,摆放得蛮SEX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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