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时间:2015年5月11日0:00-2015年5月13日00:00
二、评选地点: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官方网站
三、评选方法
1.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会标、LOGO、吉祥物、主题口号社会征集作品终评采取评审专家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网络投票数权重占30%,评审专家现场投票权重占70%。
2.按照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结果对各项作品评奖。
终评结果上报贵阳市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和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审定。
3.获奖作品公示。
经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审定后,在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网络投票评选规则
1.登录贵州省第九届运动会官方网站在线评选自己最喜爱的作品;
2.在整个网络投票期间,每个IP地址对每种类别的入围作品只允许投1票,刷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