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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作品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5-29 09:21
标题: 3000元 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作品征集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执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紧跟时代潮流,发挥好新媒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宣传推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二、活动主题
微电影选题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任选一词为主题进行创作。
三、活动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全体学生;优秀作品直接入围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微电影支持计划”重点项目。
四、活动时间安排
剧本征集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6月15日;
剧本评选时间: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0日。
五、活动相关要求
(一)剧本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且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2.此次活动所征集的微电影剧本后期拍摄时长5-8分钟,个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延长,形式不限,可为历史的、现实的、童话的、科幻的等。作品应为规范的文学剧本样式;
3.题材新颖,构思独特,要适合于微电影的形式表现,作品展现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名族风俗习惯;
4.征集的微电影剧本紧扣主题,即作品必须围绕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这个核心,不得偏题、跑题。
(二)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根据活动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4.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参与方式
所提交剧本需为电子版文稿(word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来稿的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作品名称为“主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
E-mail:cflkn2015@126.com
咨询电话:15652753753
(四)评选方式
1.活动将邀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究专家、学者以及影视制作方面的专家对所提交作品进行评审;
2.获奖名单于6月20日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
(五)奖项设置
根据最终所提交作品的数量,结合评审组的意见,给予优秀剧本创作奖(不超过12个)的作品1000元奖励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给予最佳剧本创作奖(6个左右)的作品3000元奖励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本次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的相关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
主办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城府路口男”剧组
                     2015年5月22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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