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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 “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6-10 10:29
标题: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 “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启示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
“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国家依法确立的对国内生产、销售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的一项基本制度。该制度实施30年来,对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促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满足人民群众质量安全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回顾监督抽查制度实施30年发展历程,总结典型经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和深化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决定开展“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突出“高度负责、监管为民”的专业特色,动员质检干部职工围绕监督抽查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研究,集思广益,总结监督抽查工作在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国计民生、促进行业(区域)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征集监督抽查工作参与者对监督抽查工作的认识与感受,促进全系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深化监督抽查制度改革的共识。
二、征文内容
(一)改革完善监督抽查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二)参与和从事监督抽查的亲历故事;
(三)监督抽查的工作经验和效果;
(四)检验机构在监督抽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五)通过开展监督抽查促进产品、企业、行业或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典型案例。
三、征文截止时间
(一)从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前。
(二)填写《“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登记表》(附件),作为投送文稿封面,署名可以是单位或个人。
四、征文评选和表彰
征文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和中国质检报刊社联合主办,中国质检报刊社所属中国质量新闻网承办。投稿截止后,中国质检报刊社负责对稿件整理、分类和初审。9月份,组织相关专家对稿件进行审阅,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五、征文要求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和积极动员本单位和所属质检机构踊跃参加征文活动。大力倡导领导干部从深化监督抽查制度改革的高度主动思考问题,带头撰写稿件,总结监督抽查的历史沿革、工作经验和成效。有条件的可以动员辖区内相关企事业、社团等单位参加本次征文活动。提倡每个省局组织报送10篇以上征文,对组织征文活动成效突出的省局评选优秀组织奖。
(二)国家质检中心、省市综合质检院所等监督抽查承检机构要积极参加征文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动员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撰写征文,按时报送。要注重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抽查理论和实践研究,反映本单位监督抽查的工作实践、典型经验和取得的实效,注意总结监督抽查促进产品、企业或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典型案例。
(三)征文应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紧密联系监督抽查和本单位的实际;写作构思独特,内容具体生动,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提交的征文应为原创,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引用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条理清晰,文字通顺;征文作者和单位可配发相关音像资料。
六、征文报送方式
本次征文均报送电子文本,标题为黑体二号,正文为仿宋三号。电子文本发送至征文专用邮箱:jdcczw@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电话:
010-84636699转1234或1297
联系人:郭学凤、朱祝何
总局监督司联系电话:
010-822612234、82261629
联系人:杨赛葆、李涛
附件:“我们与监督抽查”征文登记表
                                                                                   产品质量监督司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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