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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天水开发区关于开展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    时间: 2015-6-11 21:27
标题: 1000元 天水开发区关于开展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6-11 21:53 编辑

关于开展全国电工电器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促进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电工电器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开发区品牌建设工程,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对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电工电器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口号。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二、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三、主办单位: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全国电工电器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

  四、征集标准:  

  1.作品内容:围绕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国电工电器知名品牌示范区” 创建工作,充分体现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电工电器产业质量建设、品牌建设、诚信建设,加快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目标要求。

  2.作品形式:通过文字形式体现宣传口号,做到观点鲜明、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创意新颖、富有感染力,易于传播。

  3.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

  4.口号要求主题鲜明、文字精练,每条不超过20个字,不限投稿数量。  

  五、奖励设置:  

  通过组织有关专家评选,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元。获奖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投稿方式:  

  投稿时直接以电子稿形式报送邮箱1826945726@qq.com,并注明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主办方,奖金视为稿酬,不再另付稿酬。  
  2.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及其他未尽所有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3.主办方对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咨询电话:0938—6835324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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