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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标识作品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6-12 07:58
标题: 30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标识作品征集
为加快基地品牌形象建设,创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标识,现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标识征集活动,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标识(logo)全国征集活动
二、活动宗旨:通过征集活动,宣传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服务版权产业、创建全国版权的“保护地、聚集地、交易地和散发地”的专业权威形象。标识将在基地所有对内、对外的宣传及日常工作中使用,也旨在为喜爱设计的朋友们提供一共施展才华的机会。
三、活动时间:
1.宣传阶段:2015年4月26日-2015年5月10日
2.征集阶段:2015年5月11日-2015年6月8日
3.评选阶段: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5日
四、设计要点
1.设计要充分体现基地在版权领域专业权威的形象——全国版权的“保护地、聚集地、交易地和散发地”。
2.突出版权服务和贸易这一概念。
3.设计须有寓意,能够较好的诠释基地的概念。
4.标识图案应突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主题,设计元素应以简洁、大方为主。
5.创意新颖、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图案简洁、色彩鲜明、易于识别。
五、标识要求
1.每份投稿稿件所附创意说明在500字以内
2.需要有VI整体设计能力
六、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由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特邀专家组成评审团投票,最终确定优胜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1. 特等奖一名
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0元人民币
2. 鼓励奖五名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500元人民币
荣获特等奖的作品将当选为“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形象标识。
特等奖的获得者须签订设计合同,提供VI全套设计材料。
以上奖金为税前奖金。
八、投稿方式
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1.邮寄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北路68号东方文德广场 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邮编:510030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381120
2. 电子邮件(本次活动专用邮箱): banquanjd@163.com
作者须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九、作品的知识产权
1. 当选者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属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所有。
2. 凡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应未曾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十、其他
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对本次征集赛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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