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征集启事 最后更新: 2017-06-07 来源:互联网 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定于2017年11月在茂名市举行。为把市运会办成一届热烈、精彩、和谐、圆满的体育盛会,充分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和展示茂名人民的精神风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 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 二、基本要求 (一)作品应具备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突出茂名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 (二)作品应简洁明快、易于识别,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各种场合; (三)会徽应便于制作,色彩最多不超过4种,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会徽的设计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三、征集范围 全国具有相应设计和创作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形式 (一)以个人名义、团体名义均可提供作品; (二)设计稿一律使用电子邮件投稿; (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回,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者需同时提交下列内容:创意简介、作品含义、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以团体名义投稿的,需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注明团体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五、评选方式 市运会筹委会将组织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组在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5件,然后分别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最终确定1件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作品。 六、奖励 设入围奖4名、入选奖1名。入围奖创作组织或个人奖金人民币1000元,入选奖奖金人民币3000元。 应征组织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应征作品的权属 (一)被评审确定为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的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市运会筹(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市运会筹(组)委会有对获奖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三)除参选时获得的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八、有关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在2017年7月10日17时前送达,并请在邮件上注明“茂名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会徽作品征集”字样; (二)征集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发布; (三)联系人:梁瑚、吴冲 (四)联系电话:0668-2197169,电子邮箱:mmslh@163.com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