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千元真好挣 |
近年来,县直机关工委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做表率”的指示精神,立足县直机关实际,创新思路,借助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了党组织的活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干劲,发挥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工委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县直机关广大党员服务水平,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社会大众公开征集机关工委党建服务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机关工委党建品牌名称、形象标识。 二、创作要求 01 品牌名称:叫得响、记得住,体现单位工作特色和精神风貌,表现出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的精神,具有品牌名称的亲和力。 02 形象标识:易懂、易记、易识别,贴合机关工委党建服务品牌名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可以统一创作,也可以单独创作。 三、征集对象 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四、投稿要求 01 每位创作人提交的党建品牌名称、形象标识不超过2件。 02 每项作品要同时附上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尤其是形象标识(logo)的含义。 03 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形象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04 投稿方式:①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544536729@qq.com,标题注明“机关工委党建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征集”;②纸质稿件交至机关工委办公室。 05 截稿日期:2017年8月1日。 五、评审奖励办法 机关工委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党建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各5件,入围的每件作品给予300元的奖励,最终选中作品给予3000元的奖励。 六、其他事项 01 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 02 选用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方委托制作,其全部著作权及一切其它知识产权将归属活动主办方所有,同时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03 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