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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和LOGO正式亮相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2-10-17 10:56
标题: 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和LOGO正式亮相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10-17 10:57 编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多元化创新未检工作载体,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理念,着力打造未检品牌, 突出品牌效应,现将未检工作品牌介绍如下:
01
品牌名称
青苗
02
品牌内涵
“青苗”未检品牌名称,涵盖了清涧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
青苗之“青”:清涧古称“青涧”,按两山夹水曰涧,两岸石色青故名,明洪武年间始加“水”旁作“清”。“青,东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青之信言象然。凡青之属皆从青。”在《说文解字》中,青是生机盎然、春气荡漾的意味,是天然富贵、健康长春、生命如意的美好意愿。这是新时代未成年人幸福成长、茁壮成材的象征,也是新时代未检人精心呵护、酿就良好法治环境的象征。
青苗之“苗”:即春谷中茁壮成长的青苗。寓意未成年人如青青小苗,在未检人的呵护下茁壮成长。展现了新时代清涧未检人以深厚的家国情怀投身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
“青苗”:正如它的寓意所在:给予种子生长的力量,相信生命成长的奇迹。彰显了清涧检察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初心使命,传递出清涧检察用爱浇灌、用心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职责担当。
03
品牌寓意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民族希望。“青苗”未检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法为犁、守护希望,以法为盾,呵护成长,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用心、用情、用爱守护每一株幼苗。
04
品牌使命
“青苗”未检始终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放在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发挥“未检”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同时,注重融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无缝衔接,构建权责清晰、衔接有序、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未成年人创造了优质的成长环境。
“青苗”未检人将依托“青苗”未检,创新工作举措,在“专而全、新而实、精而融”上下功夫,以最大的努力、最优的状态、最强的能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同向发力,预防、办案、帮教、救助、治理齐头并进,积极融合“六大保护”,全面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提质增效,不断提升“青苗”品牌内涵和影响力,推进清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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