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兰陵县工商局发布了“苍山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作为一种集体商标,兰陵县境内登记注册的蔬菜产品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经审核、备案后,可获授权使用该标识。这一品牌的发布,使得“苍山蔬菜”与其他地区蔬菜得以严格区分,提高了“苍山蔬菜”的品牌竞争力。
去年9月,兰陵县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对品牌进行了战略规划。今年2月,“苍山蔬菜”公用品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据了解,“苍山蔬菜”的核心价值及品牌主张是“苍山蔬菜、绿色的!”,绿色代表“放心、安全、新鲜、健康”。基于这一核心价值,标识以书法笔触勾勒出辣椒、大蒜、菌菇、丝瓜、大葱、番茄、牛蒡这些苍山蔬菜主要品种的形象,巧妙构成了“苍山”的拼音“cangshan”,表现产品为蔬菜的产品属性,传递了来自“中国蔬菜之乡”的产地属性。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作为商标。原苍山县更名为兰陵县后,“苍山蔬菜”得以合法注册。
“苍山蔬菜”公用品牌管理工作由苍山蔬菜品牌管理协会负责,县农业局负责监管。今后,这一标识将可广泛用于兰陵本地产蔬菜的外包装上,提高当地蔬菜的品牌影响力,推动蔬菜产业形成以品牌经济为主导的新型蔬菜经济发展模式。(农村大众报 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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