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治宣传标识征集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打造具有密云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提高密云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参与与度和知晓率,县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密云法制宣传标识。
一、 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 二、 征集要求 1.特色鲜明。作品应体现密云特色,能够反映出密云 特有的区域自然及人文特征,充分展示密云地区浓厚 的文化底蕴。 2.主题突出。紧紧围绕密云县普法工作,突出法制宣 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 基础性保障作用。 3.构思新颖。作品图案应简洁大方、清晰流畅、美观 适型,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平面 宣传、立体雕塑等多种用途。 4.寓意明确。作品应有丰富的内涵,表意准确,内容 应与法制宣传教育这一主题相呼应,有鲜明的象征意 义。 三、 作品报送说明 1.投稿者同时提供电子板和纸质版的标识效果图,电 子板发送至miyunfaxuan@163.com;纸质版板送至县 司法局宣传科; 联系电话:6904 3285; 联系人:高素梅。 2.较高时提供作品设计说明或作品创作理念描述一 份 ,并注明设计者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联系方 式等 资料。 3.凡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 作品权属说明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或团队)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 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传权,不得与他人在 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向在冲突。如出现侵权事件,由应 征者(或团队)承担所有责任。 2.应征者(或团队)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 应征者(或团队)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 ,其著作权鬼密云县法宣办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 品进行修改、完善,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 品,未经密云县法宣办同意,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 式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应征作品。 3.主办单位享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 奖项设置 现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评委对入 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获奖作品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对所有做平的应征者(或团队)均给予纪念品。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jA4MzgzMg==&mid=400339499&idx=1&sn=0aa214caad7b5f47c38ec1f254711da1&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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