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1-14 11:43 编辑
征集启事 为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新乡市纪委监察局、市文广新局、新乡日报社、新乡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自即日起向全市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征稿。 征集主题 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树立优良作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征集内容1平面广告作品 包括平面设计、摄影、插画、漫画、书法等多种形式,横竖方向不限,尺寸适合在报纸、网络上刊登。电子版作品应以JPG或TIf格式提供,分辨率不得低于500dpi。 2电视广告作品 包括视频、动画等形式,时长一般不超过60秒。格式要求适合电视、网络播出,尽量提供MPG、FLV或常见视频格式,必须有一定的清晰度。 3广播广告作品 作品时长在60秒以内,可以是广告语、对话、说唱等形式,格式要求适合广播播出,尽量提供WMA或MP3格式,并附广告文案稿。 以上作品要求适合全年长期在各媒体上刊登宣传,或者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时间节点,以廉洁过节为主题进行创作。所有作品须提供电子版格式,有条件者可录制成DVD光盘。
活动安排1征集时间2015年11月10日—12月31日。 2征集范围 全市社会各界人士。 3评选表彰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群众进行评审。本次活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在全市进行表彰,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4宣传推广 市纪委宣传部将在新乡纪检监察网、新乡纪检监察手机报、“清风新乡”微信微博、《新乡廉政教育文选》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集中展示;市文广新局负责安排获奖作品在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等新闻媒体长期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展播。
有关要求1参赛者可将作品报至所属县(市、区)纪委宣传部,由其整理上报市纪委。也可将作品直接发至市纪委宣传部邮箱(注明为个人参赛作品)。 2报送请注明“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并提供作品主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所有报送作品请附参评作品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电子版同作品一并发电子邮箱),并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2,附件纸质版于12月25日前送市纪委宣传部702房间)。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播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本人,但主办单位可无偿使用。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联 系 人:李 晓 联系电话:0373—3076050 邮寄地址:新乡市民中心新乡市纪委宣传部702房间
附:1、新乡市廉政公益广告评选作品一览表 2、授权确认书 (附件可登录新乡市纪检监察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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