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将于2016年8月在德宏州芒市举行,为提升运动会文化内涵和扩大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吉祥物、奖杯、奖牌和主题口号等运动会元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二、征集作品总体要求(一)应征作品必须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
(二)应征作品必须体现青少年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春风貌和各民族团结奋进的鲜明主题。 (三)应征作品必须展现芒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时代特征以及独特的人文风情。 (四)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以中文简体汉字为主,可适当使用汉语拼音或英文缩写。 三、征集内容及设计要求1会旗1.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图案清晰、寓意深刻,应充分体现团结拼搏、健康向上和“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具有竞技体育韵味。 2.应具有云南特色,并将“云南”(或“YunNan”)等元素有机融合。 3.应具有时代感,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 4.应便于制作,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 5.在设计中应配有文字说明。 2会徽1.构思新颖,内涵丰富,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
2.包含“芒市”“2016”“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等元素。 3.具有普适性,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 4.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3会歌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形式不限,合独唱皆可,长短适中,易于传唱。 3.展现当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春风采。 4.交歌谱一式10份,附录音小样一份,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4吉祥物1.以芒市地方特色为主要创作元素,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 2.形象活泼可爱,热情亲切,积极健康。 3.易于制作,并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吉祥物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运动意义,又有“芒市”的文化内涵。 5.设计稿应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 5奖杯、奖牌设计应征者应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奖牌及奖杯正面、背面图案、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方案应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
1.奖杯设计 ⑴设计要突出“ 筑梦中国”的主题。 ⑵奖杯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会徽图案”,“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XXX(项目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2015年·芒市 ”。 ⑶奖杯的材质应考虑金属、琉璃、水晶等或多种材质的组合(材料成本不宜过高)。 ⑷奖杯的高度不得低于220mm,宽度要与高度相协调。 2.奖牌设计 ⑴奖牌正面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吉祥物图样和“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XXX(项目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2015年·芒市 ”等字样。背面应刻有“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会徽图案”。 ⑵奖牌直径为60mm,厚度为5mm(奖牌形状在此基础上可有创意),图案通常应包括青运会会徽和本届赛事的名称。 3.奖牌、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材料应得当,结构新颖,工艺简洁;应用材质适当,便于携带、保存和展示,符合相关工艺要求。辅助设计(挂带、包装盒、证书)的制作成本不宜过高。 4.提供奖牌及奖杯正面、背面和挂带、包装盒的创意说明、材料说明、工艺说明及尺寸等相关信息。 6主题口号1.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富有感染力。
2.体现健康向上、快乐运动、全面发展的青少年运动精神。 3.体现时代特征和芒市特色。 四、评选办法所有设计方案均由筹委会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采纳第一名,除会歌外其余设优秀奖。具体奖项和奖金如下:
(一)奖项 每项设一等奖1名、优秀奖3名。 (二)奖金 1.会旗设计方案一等奖15000元、优秀奖5000元,共30000元。 2.会徽设计方案一等奖7000元、优秀奖2000元,共13000元。 3.会歌设计方案20000元。 4.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等奖6000元、优秀奖2000元,共12000元。 5.奖杯设计方案一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共5000元。 6.奖牌设计方案一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共5000元。 7.主题口号设计方案一等奖1000元、优秀奖200元,共1600元。 五、报送方式联系人及电话:余德龙(13988212758)
张宗斌(18088210399)。 0692-2103598 六、相关要求(一)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均属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
(二)除应征作者以外,应没有任何他方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创作、设计有实质性的贡献。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五)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及资料由筹委会办公室存档,不再退还。 (六)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运动会筹委会有权决定应征作品作为宣传场合使用。 (七)注明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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