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取名征名]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大楼”征名活动火热进行中

[复制链接]

6191

主题

9473

帖子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678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05:5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11-17 [url=]杭汽轮团委[/url]

亲爱的同事们,正如大家上下班所见,公司北门的建筑工程正一片如火如荼地的景象,那便是我们“科研大楼”的新址。

“科研大楼”是公司的重大项目,是杭汽轮人今后工作、生产、学习的重要场所,作为杭汽轮的一份子,那么大家是不是应该为新大楼的命名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呢?



我的大楼我做主

让员工能参与到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中去,想员工所想,实员工所愿,也是公司新管理理念的体现。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同时体现新大楼的人文底蕴和科研功能,在重工筹建工程部的努力下,经公司批准同意,现在全公司范围开展“科研大楼”征名活动。

是的,你没有看错,新“科研大楼”的命名,完全由你我做主!设想几年后的一天,踏进由自己取名的大楼,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科研大楼”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下城区灯塔单元C6-D12地块,石桥路与东西路交汇南侧,坐落在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用地面积10055平方米,建筑面积48972.56平方米。大楼地上11层,拥有技术、研发和行政管理等;地下室用于人防、食堂、设备用房和停车库等。建筑风格为简欧、建筑形态庄重、建筑无明显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杭汽轮企业文化内涵。(附效果图4张)。


征名原则要求及知识产权声明

原则要求:

1.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反映杭汽轮近年来的发展成就。

2.体现项目所在地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征,符合杭州市地名管理规划要求(附杭州市大型建筑地名规则摘要)。

3.突出杭汽轮企业文化内涵,展示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便于民众认识和记忆。

4.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5.不以外文名,外文直译,标点符号,数字命名。

6.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

知识产权:

1.应征名称应为原创,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

2.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应征者必须对提交的应征名称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选中的作品,按照录用(并对作者给予一定奖励)后,即拥有该名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所有来稿均不予退还。

5.入选入围应征名称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均归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并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活动说明:

征名对象:股份公司在职员工

时间要求:本次征集活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15年11月30日截止(以发送日期为准)。

活动媒介:全程指定活动平台——杭汽轮之声企业号

参与方式:在杭汽轮之声企业号→“投票调研”模块“调研”功能中选择“科研大楼征名”问卷进行填写并提交。

选择“投票调研”模块


选择“调研”功能,或直接点击相关推送问卷

选择对应问卷进行填写提交


注意事项:

1.同一参与者可提供多个方案,多个方案请在问卷中标明序号。

2.征名中如有重复以先收到的为准,后收到的不予重复登记。

3.应征名称均附不多于500字的释义,阐释命名理由、名称来历、名称寓意等,不注明阐释内容的为无效投稿。

4.我们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稿择优给予公布及奖励,最终由公司领导、职工代表、有关专家对所有投稿进行综合评定,最后中标的投稿更有丰厚大奖等着你。




附件(仅参考):

杭州市大型建筑物地名规则(摘要)

1.1.1.1 通名

1.1.1.1.1 政府管理机构办公建筑可用楼或大楼作通名。

1.1.1.1.2 商务办公建筑可使用楼、厦、城、中心、阁、轩、筑和座等或由其派生出来的大楼、大厦、商厦和金座等作通名,具体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大厦:用于命名15层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2.5万m2以上的商务办公建筑;

a) 大楼、商厦:达不到大厦标准的,但与周边环境相比具有标志性作用的较高层楼宇;

b) 城:用于命名用地面积5万m2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m2以上的商务办公建筑,包含一定的配套商业设施,具有综合性使用功能;

c) 中心:用于命名用地面积1万m2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m2以上,具有综合性使用功能,其专名应体现其主要功能;

d) 阁、轩、筑、座:适用于命名具有商务功能的商业建筑。

1.1.1.1.3 商业设施建筑可使用城、商城、中心、商厦、商都等作通名,具体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城、商城:用于命名用地面积5万m2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m2以上的商业设施建筑,具有综合性使用功能;

e) 中心:用于命名用地面积1万m2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m2以上的商业设施建筑,其通名前应加注体现其主要功能的词语,如购物、商务、商业等。

1.1.1.1.4 其他公共建筑应使用该公共建筑的规划用途作通名。

1.1.1.1.5 不得用广场作为大型建筑物通名。

1.1.1.2 专名

1.1.1.2.1 政府管理机构办公建筑专名宜采用与之相符的行政区划名或体现其管理职责的词语,也可取用优美、健康吉祥词语等,不可用企业名称命名。

1.1.1.2.2 商务办公建筑专名可采用当地地名(包括区片、道路、河流等)、健康吉祥词语等,也可取用符合其功能定位的词语,取用当地区片名时,应在其后加功能性词语。以外省(市、区)名称命名,该商务办公建筑应为该地投资建设,并应取得该地政府或驻杭办事处认可。

1.1.1.2.3 商业设施建筑专名可采用当地地名(包括区片、道路、河流等)、健康吉祥词语等,也可采用符合其功能定位的词语。

1.1.1.2.4 其他公共建筑专名可采用区域名称或者区划名(纪念性除外)。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Q0OTIxNw==&mid=400398196&idx=1&sn=2e0f58d9e863aef98a667fa8ea45b168&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0-2 18:19 , Processed in 0.180190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