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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孱陵好声音”主题歌曲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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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08:2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孱陵好声音”评选表彰活动是公安县委、县政府主办,我县目前覆盖范围最为广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文化活动品牌。为了进一步提升活动品牌形象,形成活动特有的音乐符号和文化标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孱陵好声音”主题歌曲。
一、作品要求
1、歌词要紧扣孱陵好声音主题,紧扣时代脉搏,紧扣地域特点;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文字力求既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又具备文学美感、音乐性强;
2、作曲要求具有时代特色、昂扬向上、不落俗套;豪迈大气、优美动听、易于传唱;表现形式可多样:民族美声通俗、领唱合唱、独唱重唱均可。
二、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曲谱征集时间为所选用歌词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三、征集办法
作者将词、曲作品和简要的创作说明及本人简介、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144689238@qq.com,并注明“‘孱陵好声音’主题歌曲征集”字样;也可将纸质文稿直接送中共公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收。
四、评选奖励
截稿后,“孱陵好声音”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歌词确定入围作品三首,最终采用一首。作曲入围作品三首,最终采用一首。对词、曲入围作品及最终采用的作品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他
(一)投稿人应保证所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所提交作品一律不退,参选作品一经选用,著作权归中共公安县委宣传部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公安县委宣传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联系人:崔立志
联系电话:0716—5225579
中共公安县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9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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